2014年 第 1 期
总第 677 期
财会月刊(上)
参考借鉴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现状考察

作  者
吕 南(副教授) 饶 盛

作者单位
(西南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成都 610500)

摘  要

      【摘要】大多数同时拥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数量都是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数倍甚至数十倍,这表明管理者在这两类金融资产的划分上存在很大的主观性。其主要原因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对而言能够增加上市公司利润、维持利润稳定性,且在同等条件下会节省所得税费用。
【关键词】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   分类现状   影响因素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划分依据是管理者的持有意图,如果管理者持有目的是在短期内出售用以赚取差价,则应当划分为前者,如果持有目的不是很明确,可以在需要的时候将其出售,则应当划分为后者。笔者对比分析了多家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发现在同时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上市公司中,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数量基本上是交易性金融资产数量的数倍甚至十倍以上。说明上市公司在主观上或多或少地偏向于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文从多个方面分析出现这种划分情况的影响因素。
一、从利润角度分析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的分类
1. 基于利润额的分析。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而言,其不同分类对上市公司的利润额是有影响的,最直接的体现就是金融资产交易费用的处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是冲减当期投资收益的,投资收益的金额直接体现在上市公司的利润表上,会减少当期利润额。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则是倒挤记入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科目中,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成本的组成部分,不影响上市公司的利润额。虽然一笔交易的交易费用不多,但是当交易费用随着交易次数增加时,还是会对公司的利润额产生一定的影响。
2. 基于利润稳定性的分析。
(1)公允价值变动对利润稳定性的影响。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记入“投资收益”科目,直接引起利润表中利润额的波动;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不影响利润。
例:A公司持有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其初始确认成本为500万元,共有50万股。到某资产负债表日,其公允价值上升,每股的公允价值为11元,到下一个资产负债表日,其公允价值下跌,每股公允价值为9元。该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不同分类导致的会计处理差异表1所示:

 

 

 

 


假定某上市公司的基础利润保持800万元不变,考虑到表1的会计处理差异,则由该项金融资产分类带来的不同影响是十分清晰的,如图1所示。可见,当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被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其带来的利润波动是比较明显的,反映在利润表中则可能让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方对企业产生怀疑,从而影响企业的经济利益和经营声誉。

 

 

 


(2)持有期限差异对利润稳定性的影响。交易性金融资产具备在短期内出售的特征,如果企业持有过多交易性金融资产,则会经常产生购入和卖出该项资产的投资行为,从而造成“投资收益”账户的经常性变动,进而导致利润的经常性波动。如果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不需要短期内予以出售,可以在需要的时候对其进行处置,这样就不会频繁地影响利润,利润会相对稳一些。
假如某公司拥有10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如果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则其中有50%将在近期内达到持有期限而出售,出售的资产盈亏相抵后导致亏损100万元或者盈利100万元;如果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不存在期限问题,不用立刻对外出售。此时,分类情况不同带来的影响如图2所示(假定公司除以公允价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出售业务以外的基础利润维持800万元不变):

 

 

 

 

 

二、从递延所得税分析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的分类
1. 递延所得税理论概述。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额会形成所得税差异:暂时性差异或永久性差异。资产与负债的所得税暂时性差异又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这两类差异分别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差额将计入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的处理思路(以资产为例)如图3所示:

 

 

 


2. 源于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差异的影响。税法规定,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市价的波动在计税时不予考虑,有关金融资产在某一会计期末的计税基础为其取得成本,从而造成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下,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例:2012年8月16日,A公司支付价款3 000万元从二级市场取得一项权益投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2年12月31日,该投资在公开市场上的价格为3 300万元。
则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3 300万元与计税基础3 000万元的差额就形成了300万元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除所得税准则中明确规定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外,对于所有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都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并不属于特殊情况,因此不论是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应当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后,就要关注这种负债是否形成所得税费用了。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同时,增加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除非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以及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相关。这一规定就把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递延所得税处理区别体现出来了。
如果例中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则应当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时,确认相应的所得税费用;如果此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被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属于此规定的例外情况,则不需要确认所得税费用。会计处理区别如表2所示:

 

 

如果本例中,该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下降300万元,则账面价值会小于计税基础,从而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论是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均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00万元,同时冲减当期所得税费用75万元,即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分类在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会计处理上不存在影响。这是上市公司倾向于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又一影响因素。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独有特性产生的影响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重分类特性产生的影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了定义中所说的直接指定和倒挤确定两种来源,还可能通过其他金融资产的重分类形成。例:在2012年10月1日,A公司持有1 000万元的交易性金融资产,1 000万元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 000万元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在2012年11月1日,A公司出售200万元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收到银行存款230万元,剩余持有至到期投资当日公允价值为2 100万元。则出售日重分类的会计处理为: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 100,银行存款230;贷:持有至到期投资2 000,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3 00,投资收益30。
经过上述处理,A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量增加为3 100万元,是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量的3.1倍。可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重分类特性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分类现状产生的影响是比较明显的。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蓄水池”效应产生的影响。“蓄水池”效应是说,一般上市公司会持有多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当上市公司在某个特定的时间需要增加当期利润时,就可以出售一部分公允价值上升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利润;当上市公司出于一些考虑需要减少当期利润时,就可以出售一部分公允价值下降的金融资产以减少利润。在不需要增减利润的时候,上市公司一般就不出售,而是不断增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例:福建水泥买卖兴业银行股权案,2009年4月21日,福建水泥披露2009年第1季度报告,报告称公司在2009年上半年预计将亏损4 500万元至6 000万元。但是在2009年5月20日,福建水泥又发出一项修正报告,称预计2009年上半年的净利润为1 500万元,主要由于公司在5月14日、15日累计出售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兴业银行股票423万股,实现投资收益约11 181万元。福建水泥同时指出,公司于5月19日累计买入兴业银行股票423万股。从后来公开的利润表来看,福建水泥在2009年上半年净利润为-599万元,可知福建水泥由于某些原因并未确认此项投资收益。尽管福建水泥最后并未通过买卖股权实现预计的盈利,但是该公司利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节利润的意图却是十分明确的。
主要参考文献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