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第 24 期
总第 676 期
财会月刊(下)
教学之研究
将小企业会计准则内容融入财务会计课程体系

作  者
雷 宇(博士)

作者单位
(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广州 510320)

摘  要

      【摘要】《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经济管理领域的重大事件。本文分析了将《小企业会计准则》融入高校财务会计课程教学的必要性,并且结合当前财务会计课程的特点探讨了将《小企业会计准则》融入财务会计课程体系的具体方法。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   财务会计   课程体系

《小企业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施行,这标志着由适用于大中型企业的《企业会计准则》和适用于小企业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共同构成的企业会计标准体系基本建成。《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布和实施是我国经济管理领域的重大事件,那么《小企业会计准则》要不要纳入、如何纳入高校财务会计课程体系?本文对以上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思考,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为完善高校财务会计课程体系提供参考。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称财务会计仅指一般企业财务会计,财务会计课程体系仅指高等学校开设的相关课程。
一、有必要将《小企业会计准则》融入财务会计课程体系
当前财务会计课程体系只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而没有包括《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如前所述,中级财务会计学和高级财务会计学均以学习《企业会计准则》为主,不涉及《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学者认为财务会计课程体系不应当包含《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理由有两点:第一,财务会计课程本身不是对会计准则的逐一解读,而是传授财务会计的理论和方法,没有必要将所有会计准则全部涵盖。一个典型的表现是,财务会计课程通常仅以制造业为对象来讲解财务会计的理论和方法,学生们应当能够运用这些理论和方法来处理课程中没有教授的会计问题。因此,如果当前的财务会计课程能够把理论和方法讲解清楚,就没有必要事无巨细地包含《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第二,在系统学习了以《企业会计准则》为主要内容的财务会计课程体系之后,学生们应该能够很轻易地理解和掌握相对比较简单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因此没有必要在课程中涉及《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很明显的例子是2005年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之后,财务会计课程并没有将其包含在内,那么现在有什么理由包含《小企业会计准则》呢?
本文认为上述观点不无道理,在没有包含小企业会计标准的情况下,当前的财务会计课程体系同样能够完成其目标和使命。然而,对于财务会计课程是否应当包含《小企业会计准则》这一问题,我们应当辩证地看待。当前的经济环境、制度环境以及财务会计本身均发生了不容忽视的变化,财务会计课程原来没有涵盖《小企业会计准则》,并不意味着今后也不必涵盖。笔者认为从以下三方面来看,在财务会计课程体系中包含《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十分必要:
1. 从会计准则体系的建设来看。将大型企业和小型企业区分开来,分别制定适用的会计准则,已经成为国际上通行的准则制定方式。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09年发布了《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以与适用于上市公司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区分。我国大力推进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发布和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是会计国际趋同的必然结果。以《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为统领,适用于大中型企业的《企业会计准则》和适用于小型企业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共同构成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而且可以预期,会计准则体系的这种结构应当是稳定的和长期的。也就是说,我国自1992年以来改革频繁的会计准则建设进程,到目前为止已经趋于稳定,这一变化与之前的会计改革和会计标准制定有着本质不同。在会计准则体系建设的新形势下,完整的会计准则教育就应该涵盖《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两部分内容。只有将两套准则都融入财务会计课程,才能完整体现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全貌。
2. 从会计专业人才的市场需求来看。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会计学专业长期以来都是高校招生的热门专业。会计学专业热门是市场需求量大的体现,而且大多数会计学专业毕业生会进入企业就业。据有关资料统计,在我国所有477万户法人经营单位中,小企业数量占97.11%、从业人员占52.95%、主营业务收入占39.34%、资产总额占41.97%。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企业的发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

策措施鼓励支持小企业。当前会计学专业毕业生中有相当一部分要去小企业就业。就算不直接进入小企业而是在金融机构、政府部门等单位就业,他们也必然会经常从事与小企业相关的工作,如银行信贷、工商、税务等。因此学校开展财务会计教育时传授《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知识,将有助于学生迅速形成相应的专业技能并应用于今后的工作当中。
3. 从财务会计自身的发展来看。由于企业经济业务日益多元和复杂,反映企业交易和事项的财务会计也越来越复杂。各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不仅越来越‘难’,而且越来越‘玄’”(耿建新,2012)。这种趋势给财务会计教育带来了两个难题:一是会计准则本身的复杂性加大财务会计课程的难度,在高校教学时间的限制下,财务会计课程的教学效果不能令人满意;二是从复式记账法直接跳跃到具有很大难度的会计准则教育,容易让学生陷入“难”而“玄”的会计处理之中,不利于学生循序渐进地形成正确的财务会计观念。基于这些考虑,笔者十分赞同耿建新(2012)的观点。他认为只有筑好财务会计的“底”(即会计处理的最低限度),才能更好地走向“难”和“玄”,而《小企业会计准则》“恰恰限制了可无限膨胀的环境和条件,给出了会计处理的底线”。因此,将《小企业会计准则》融入财务会计课程体系,促使《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难易结合、相得益彰,将有利于培养学生正确的财务会计观念,有利于提高财务会计课程教学的质量。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认为在财务会计课程体系中融入《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符合时代的要求和经济发展的趋势,不仅必要,而且必须。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如何融入财务会计课程体系
1. 在中级财务会计学中增加《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当前的中级财务会计学是以《企业会计准则》为依据,介绍企业常规业务的会计处理,其课程范围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是比较相符的。中级财务会计学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差别主要有两点:一是会计处理的复杂性程度不同。中级财务会计学的会计处理比较复杂,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比较简单。以长期股权投资为例,中级财务会计学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介绍了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方法,还涉及二者的转换问题,但《小企业会计准则》只要求采用成本法。再比如《小企业会计准则》没有把投资性房地产单独列出,而中级财务会计学则需要单独讲解投资性房地产。二是所使用的会计科目和报表格式不同,这一点在前文已有说明。中级财务会计学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目前存在差别的原因就是中级财务会计学是以《企业会计准则》为依据讲解的。
在中级财务会计学中增加《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是一种比较合适的途径。从中级财务会计学的定位来看,它的主要目的是讲解企业常规业务的会计处理。企业不仅包括大中型企业,还包括小微型企业。因此,在中级财务会计学中包含《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能够更好地实现中级财务会计学的课程目标。从中级财务会计学的内容来看,它主要讲解《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对比较简单的内容,其范围和难度与《小企业会计准则》比较贴近,而且容易形成对比。因此,将《小企业会计准则》融入中级财务会计学课程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同时由于《小企业会计准则》本身比较简单,融入之后的中级财务会计学也不会过于臃肿。从教学效果的角度看,学生在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之后,再了解《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比较容易接受。将两套准则进行对照可以帮助学生掌握整个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内容,这种难易的对比也有利于学生形成循序渐进的财务会计观念。
采用在中级财务会计学中融入《小企业会计准则》这种途径就需要改进和完善现有的中级财务会计学教材,我们建议:教材的正文依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编写,在正文的相应位置以对比的方式增加《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阅读框。比如,在介绍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增加一个阅读框,介绍《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短期投资的会计处理;在介绍财务报表时,在阅读框中给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报表格式。任课教师在讲授中级财务会计学的课程内容时,除了按照当前的模式介绍《企业会计准则》之外,还应当介绍《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背景、特点和意义。
2. 单独开设《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课程。这就如同在财务会计课程体系之外开设金融企业会计、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会计等课程一样。但是,《小企业会计准则》本身不是针对特殊行业的,它的内容还是初级和中级财务会计学的内容,单独开设课程只需要较短的学时就可以完成,这不便于学校的教学安排。而且《小企业会计准则》比较简单,学生可能没有足够的兴趣和动力专门学习自己已经比较清楚的内容。因此,本文不建议单独开设《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课程。如果有的高校设置有短学期,则可以设置课时较少的课程或者以专题讲座等方式来介绍《小企业会计准则》。
三、结论
将《小企业会计准则》融入高校财务会计课程体系势在必行。本文深入分析了这种必要性,而且结合当前财务会计课程的特点专门探讨了如何将《小企业会计准则》融入财务会计课程体系。我们建议在中级财务会计学课程中以与《企业会计准则》对比的形式增加《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从而使财务会计课程体系涵盖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全部内容,促进高校财务会计教学质量和效果的不断提升。
【注】本文系广东财经大学本科教研教改项目(编号:jy201206y、jy201214y)和广东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编号:2012YB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主要参考文献
1. 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准则释义.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
2. 王宝田.《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差异解读.财会月刊,2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