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01 期
总第 461 期
财会月刊(会计)
疑难解答
新修订的《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有关问题解答

摘  要
      问:《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对现行条例主要作了四个方面的修改:一是提高了税额标准,将现行条例规定的税额标准的上、下限都提高4倍左右,各地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条例》的规定根据本地区情况核定。同时,为重点保护基本农田,《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的,适用税额还应当在上述适用税额的基础上再提高50%。二是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纳入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范围。三是从严规定了减免税项目,取消了对铁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炸药库占地免税的规定。四是加强了征收管理,明确了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