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第 24 期
总第 676 期
财会月刊(下)
业务与技术
基于收益法的知识产权质押价值评估模型改进

作  者
谭中明(教授) 黄传海

作者单位
(江苏大学财经学院 江苏镇江 212013)

摘  要

【摘要】 本文在传统收益评估模型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知识产权自身特性及以质押为目的的特殊要求, 系统估测知识产权质押的总体风险,并以知识产权质押的总体风险为依据,确立市场价值与清算价值在知识产权质押价值中所占比重,统筹质押知识产权的收益能力与整体风险,确定知识产权质押价值。
【关键词】 知识产权   质押贷款   评估模型

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科技型企业成为引领经济发展的生力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作为科技型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式,对科技型企业的发展起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我国知识产权质押价值评估尚不成熟,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成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难点与阻碍。因此,结合知识产权的特点与质押的要求,改进传统评估方法、优化评估模型、科学评价知识产权质押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一、现有知识产权质押价值评估方法的局限性
目前,知识产权质押价值评估方法以收益法为主,市场法与成本法分别因市场条件不具备及知识产权特性限制而没有得到广泛应用。具体而言,市场法的应用局限性有以下几个方面:①我国尚未形成规范、活跃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②知识产权的唯一性使得寻找充分有效的参照物较为困难;③以质押为目的的知识产权定价不等同于公开市场交易价格。成本法的应用局限是知识产权的成本与收益具有弱对应性、不完整性。
知识产权的价值主要由其使用价值决定,收益法的思想正好与其契合。但是传统的收益模型并没有充分考虑知识产权的特性与以质押为目的的特殊要求,其应用在知识产权质押价值评估中仍存在严重缺陷,从而使其在应用上存在较大的局限性。
1. 传统收益模型难以应对知识产权巨大的不确定性。知识产权唯一性、地域性、时间性等特点及收益与成本的弱对应性决定了知识产权的价值受市场条件的影响巨大。其巨大的不确定性在传统的收益评估模型中难以体现,现行传统收益模型往往只能给出质押的知识产权在企业运营良好时的价值,容易造成评估值过高。
2. 传统收益模型不能反映以质押为目的的特殊要求。以质押为目的的业务类型,要求在评估中不仅要反映知识产权在企业正常运营下的交易价值,更要充分反映质押知识产权作为第二还款源的可能性与质押知识产权的快速变现能力。现行收益模型仅仅反映了质押知识产权的收益能力,对于质押知识产权作为第二还款源的可能性与快速变现能力的考察无能为力。
从本质上来说,质押本是防范贷款风险的一种方式,因此必须注重质押知识产权的风险评估,即其变现的可能性大小及数值。
二、知识产权质押价值评估模型改进思路
知识产权质押价值评估模型应体现知识产权在持续使用假设下按照标的物在当前条件下最合适的用途计算出其内在价值,同时又能充分考虑知识产权的风险与变现能力。这是知识产权自身不确定性与以质押为目的的业务类型对知识产权质押价值评估的要求。
按照这一要求,需对以往知识产权质押价值评估模型进行改进,其思路如下:
1. 确定价值区间。知识产权质押的评估价值应当介于知识产权的清算价值与其市场价值之间。若知识产权质押的评估价值高于其市场价值,则企业即使在运营良好时都会有违约的动机,银行贷款的安全性则无法得到保障;若知识产权质押的评估值低于其清算价值,这会导致企业难以获得足够资金。从银行方面看,虽然银行的资金安全性得到了保障,但其信贷规模会大幅萎缩。
2. 系统估测质押风险。鉴于知识产权收益能力的巨大不确定性及以质押为目的的特殊要求,我们将知识产权的质押风险抽离出来,通过对影响质押知识产权价值的诸多因素进行分类、分析,采用科学系统的数量统计方法来确定知识产权质押的风险。
3. 统筹收益能力评估与风险评估。传统收益法下能够给出企业运营良好状况下的收益能力,质押知识产权的清算价值反映了知识产权的快速变现价值,质押风险则反映了质押知识产权作为第二还款源的可能性。通过质押风险系数的测算,得以确定市场价值与清算价值的分配比率,可以统筹知识产权的收益能力评估与风险评估,从而能够得出较为合理的评估值。
三、知识产权质押价值评估模型的改进
1. 模型公式。遵循知识产权质押价值评估模型改进的思路,结合传统收益评估模型,可得到如下改进的知识产权质押价值评估模型:
P=(1-α)M+αL
式中:P表示知识产权质押价值;α表示质押风险系数,用以测定质押风险评价的结果;M表示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M=[i=1nRi1+ri];L表示知识产权的清算价值。
改进后的知识产权质押价值评估模型表明,知识产权的质押价值介于其市场价值与清算价值之间,而质押风险系数决定了两者的比重。
2. 质押风险系数的构造——质押风险评价。在改进的知识产权质押价值评估模型中,市场价值与清算价值来自于传统评估方法。而质押风险系数是我们结合知识产权的特点与以质押为目的的业务类型的要求构造的。质押风险系数综合反映了质押知识产权所面临的各种风险。
(1)质押风险评价的指标体系构建。影响知识产权质押价值变动的风险因素包括法律风险、经营风险、处置风险、道德风险。
经过查阅文献资料、调查和征询部分银行风险监控人员、企业管理人员、评估师等人的意见及建议,确定了知识产权质押风险评价的具体指标,如表1所示:

 

 

 

 

 

 

 

 


(2)质押风险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在确定了知识产权质押风险评价具体指标及分层后,应用层次分析法,按照1 ~ 9标度方法分层次对各指标的重要程度赋值。在对赋值进行算术平均处理后得到各层次的判断矩阵。
一是确定一级指标权重。采用和积法,判断矩阵的每列去除列和进行归一化,归一化后每行行和占各行行和之和的比重即为该指标的权重,于是我们得到一级指标判断矩阵及各指标权重。

 

 

 

计算得到矩阵最大特征值λmax=4.04,CI=(4.04-4)/(4-1)=0.012,查表得RI=0.89,则CR=CI/RI=0.013<0.1,符合一致性要求。
二是确定二级指标权重。采用和积法,得到技术与产品风险二级指标权重。

 

 

计算得矩阵的最大特征值为2,CI=0,CR=0<0.1,符合一致性要求。
根据以上方法,分别求出各二级指标的权重,汇总得到二级指标综合权重。

 

 

 

 

三是确定三级指标权重。根据各三级指标的判断矩阵利用和积法分别求出其权重并进行一致性检验后(判断矩阵及一致性检验过程略),汇总得到三级指标的综合权重(表5)。
各三级指标均满足一致性要求,在三级指标中,综合比重前三的是D3、D10、D4,即产品市场竞争能力、管理团队能力、市场容量空间对知识产权质押风险的影响最大。根据各三级指标的综合权重,有[α=i=117DiWi]。
四、改进模型的优势
与传统收益模型相比,改进的知识产权质押价值评估模型的最大不同在于其引入了风险评估的内容,因此具有以下优势:
1. 便于识别和管理知识产权质押风险。传统的收益评估模型主要由折现率的高低来体现风险的大小,但是影响知识产权价值变动的因素错综复杂,知识产权的价值具有巨大的不确定性,仅仅给出一个折现率很难对知识产权的风险状况有一个整体全面的认识。改进后的知识产权质押价值评估模型,将知识产权质押面临的风险因素抽离出来进行全面而系统的分析,形成对知识产权质押的风险评估,能够对知识产权质押所面临的风险有一个全面的把握。而且也便于银行在此基础上对诸多指标实施跟踪监控,建立预警机制,防范知识产权质押风险。
2. 考虑了质押的特殊要求,逻辑更合理。在传统收益模型下,其未来收益额如在企业现有运营状况下展开估算就很难反映未来的不确定性,起不到质押以防范风险的目的。而改进后的知识产权质押价值评估模型,通过将知识产权质押风险单独抽离出来,并在市场价值与清算价值之间进行分配,解决了这个问题。改进后的知识产权质押价值评估模型中,质押知识产权的价值既考虑了知识产权在企业现行运营状况下的收益能力,又反映了知识产权作为第二还款源的变现能力,再根据质押风险系数在两者之间的分配得出知识产权质押价值,很好地统筹了质押知识产权的收益能力与风险特性。
主要参考文献
1. 薛志丽.知识产权融资影响因素研究.内蒙古大学硕士论文,2012
2. 张东平.基于质押目的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广东工业大学硕士论文,2009
3. 郑晓芳,尉京红等. 谈抵押资产评估业务中的价值类型选择.财会月刊,2010;1
4. 章洁倩.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基于银行角度.科学管理研究,2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