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第 21 期
总第 673 期
财会月刊(上)
参考借鉴
部分小微企业免征两税的效应分析

作  者
陈 威 韩冬梅

作者单位
(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 重庆 400054)

摘  要

      【摘要】从2013年8月1日起,我国对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本文分析了这一政策对小微企业和社会产生的积极效应,并讨论了行业差异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影响,提出了小微企业行业差异化免税标准。
【关键词】小微企业   增值税   营业税   积极效应   行业差异

为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财政部于2011年将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统一并提高到月销售额(或营业额)5 000 ~ 20 000元。2013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税[2013]52号文件,又决定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即: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这些支持政策无疑减轻了小微企业的纳税负担,为作为“就业吸纳器”的小微企业创造了良好的经营环境,体现了公平税负的原则。
一、免征两税产生的效应
1. 对企业而言。在我国,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对促进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扩大就业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小微企业本身就存在着规模较小、经营范围有限、资金不足等一系列问题,再加之税负过重,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活力和公众的创业激情。
在增值税方面,小微企业大部分都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它们的应缴税额是按简易办法计算的,因此不能像一般纳税人那样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我国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尽管经过了几次调整有所下降,但一般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还是比一般纳税人要重。企业进行进项税抵扣的凭证就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小微企业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对于想得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就有可能不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业务往来。而对于营业税,大部分小微企业都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还要在营业税的基础上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由此可见,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税负过重,阻碍了企业的发展和经营。
针对中小企业税负过重的问题,财政部2011年调整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但是这一政策只是针对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就享受不到这个政策的优惠。此次的免税政策则使小微企业得到了真正的实惠。我国小微企业的现状是经营规模较小、资金紧张、管理者的信用观念差、财务制度不健全,这些都降低了企业的外部融资能力。当企业需要资金时,企业内部融资将成为必然。免税能增强企业的内部融资能力,它是政府对企业的最直接的资金援助方式,企业可以利用由减免税负而节约的内部资金进行再投资,进行技术创新,扩大规模,提高自身竞争力。因此,免税政策不仅提高了小微企业的经营信心,也着实给它们带来了实惠。
2. 对社会而言。周开君指出,综观世界各国的增值税税制,对小企业的税收征管模式主要有四种类型:免税法、按特殊税率征税、简化征税、估定征税。具体使用哪一种方法视国情而定,但不管是使用哪种方法,共同的特点都是没有办法按正常程序对小企业的增值税核定税额。
从小企业增值税征管模式的经济效应来看,免税法使税收征管效率最优,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率。因为小微企业数量众多、收入偏少,又没有可靠的会计核算资料,征收管理起来比较困难。因此,对小微企业免税也使税务机关减少了征管费用,从整个社会来看,有利于全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
另外,免税还能减少无证经营和偷税漏税的社会现象。一些企业之所以从事无证经营的地下经济和偷税漏税,就是为了避免承担过重的税负,从而降低成本,免税可以消除他们这方面的担忧。可以看出,免税对于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推动作用,也能提高全社会的诚信度。与此同时,由于免税政策鼓励和推动了小微企业的发展,增强了企业活力,从而能够吸纳更多的就业人数,待业和闲置人口的减少有利于整个社会的稳定。
二、免税政策的行业差异影响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免税政策对企业和社会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同时,我们还注意到一点,免征两税的对象是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在这一政策中并没有考虑这些企业所属的行业差异。而我们知道,在小微企业的认定上,是考虑了行业差异的。
由下表可知,在小微企业的认定中,从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三方面来看,不同行业的认定标准是有很大差异的,例如批发业和零售业的认定标准相差10倍。在小微企业的认定上,之所以考虑行业差异,是因为不同行业面临的行业环境和市场供需情况不同,导致它们的日常营业收入有很大差距,如果以一个统一的标准去认定,则会出现不同的行业小微企业数量大大不同,不利于整体经济的平衡发展。
同样的道理,在免税政策中,如果以一个统一的标准确定免税对象,即月销售额在2万元以下,例如在批发业和制造业中,可能有很少的小微企业月销售额在2万元以下,那么这个行业中的小微企业享受免税优惠的比例就很小。而对于农业企业而言,月销售额在2万元以下的就比批发业要多,在农业这个行业中,享受免税优惠的比例就会较大。这势必造成不同的行业享受税收优惠待遇的比例大不同的现象。这一政策看似是惠及全部的低销售额的小微企业,但实质上仅仅是局部行业受益,可能会引起大量的初次创业者去投资容易享受到免税政策的行业,将不利于全社会经济的平衡发展。
三、对策和建议
1. 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体系。本次享受免税优惠的企业是月销售额2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月销售额的准确核定是这一政策实施的前提。而对于小微企业而言,普遍存在着会计核算不健全、会计信息资料混乱等问题,这将不利于税务机关对企业月销售额的核定。
为了使该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地落实,使企业能享受到该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应该重视本单位的会计管理。①聘请专业的财务人员。小微企业一般规模较小、业务单一,对企业的会计核算不够重视。再加上经营资金短缺,为了节约成本,小微企业会计人员的薪酬普遍不高,业务水平偏低。企业应该转变这种思维模式,树立小微企业要做大做强的远大目标,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聘请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当国家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时,能及时准确地提供必要的会计核算资料。②重视会计工作的监督和核查。企业应该定期组织人员核实本单位的会计核算资料是否真实、可靠,是否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准确记账,账实是否相符等。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以保证本单位的会计信息准确、真实、可靠。小微企业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体系,不仅有利于企业自身的日常管理,对于企业公平、合理地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小微企业对会计管理应当加以足够的重视。
2. 免税政策应该考虑行业差异的影响。在小微企业免税政策的制定中,应考虑行业差异。对于日常营业收入较高的企业享受免税政策的月销售额标准应该提高,对于日常营业收入较低的企业则相反。例如,对于农、林、牧、渔业这类典型的粗放型经济行业,收入偏低,可以维持月销售额2万元的免税标准。对于建筑业、批发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其日常收入偏高,如果要维持2万元的免税标准,几乎只有很少的企业才能享受到优惠政策。因此建议对于这些高日常收入的企业应提高免税标准。对小微企业实施行业差异化免税标准,不同的行业享受免税优惠的几率就不会相差很大,这样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 刘彩霞.我国小微企业税费负担分析及建议.财会月刊,2013;2
2. 吕献荣.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议.财会月刊,2010;6
3. 王瑾.中小企业减税减负对策初探.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