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第 19 期
总第 671 期
财会月刊(上)
参考借鉴
连锁经营商业企业的不同核算组织形式

作  者
李贵芬 王 珏 毛 婧 范义敏

作者单位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 石家庄 050041)

摘  要

      【摘要】本文对连锁经营商业两种不同核算组织形式下七种主要类型商品流通业务的核算进行对比解析,重点说明了独立核算形式下商品流通业务的具体核算。
【关键词】连锁经营   商品流通   独立核算   统一核算

一、连锁经营企业核算组织形式的选择与对比
依照连锁经营商业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大小,连锁经营商业企业的会计核算组织形式可分为统一核算和独立核算两种。统一核算形式主要适用于直营连锁经营的企业,所以以下举例中的甲乙分店均为连锁总部的直营连锁店。连锁企业在创业期一般只开立直营连锁门店,因此适合采用统一核算形式,由总部作为核算主体对其全部经济活动进行统一核算,总部对各直营分店采用售价金额核算,对配送中心实行数量进价金额核算。独立核算形式下总部和分店都是独立核算的会计主体,它们之间的内部往来都必须要通过专门的账户来进行核算,因此,总店设置“基层往来”,按基层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来核算与基层门店、配送中心的债权债务;基层分店设置“总部往来”,核算与总部之间的债权债务。独立核算形式下基层门店既可以是直营门店也可以是加盟门店,连锁经营商业发展成熟期的组织结构一般为总部+直营店+加盟店+配送中心的模式,所以适合于采用独立核算形式。各直营和加盟分店采用售价金额核算,配送中心实行数量进价金额核算。随着连锁经营企业规模越来越大、门店越来越多的特点,统一核算组织形式显然不适应现实,而独立核算组织形式将会越来越普遍地得到应用。
二、连锁经营企业统一核算形式下具体业务的核算
1. 总店向分店拨付资金的核算。总店向分店拨付资金时,根据资金划拨单据,借记“备用金——某直营店”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 商品统一采购业务核算。总部根据商品采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转账通知单,借记“商品采购”、“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 商品入库业务核算。总部根据各分店转来的收货单,借记“库存商品——某直营店”或“库存商品——配送中心”科目,贷记“商品采购”、“商品进销差价——某直营店”科目。
4. 商品纵向调拨业务核算。总部根据配送中心转来的送货单和各分店转来的收货单,借记“库存商品——某直营店”科目,贷记“库存商品——配送中心”、“商品进销差价——某直营店”科目。
5. 商品横向调拨业务核算。总部根据分店之间的商品调拨单,借记“库存商品——调入分店”、“商品进销差价——调出分店”科目,贷记“库存商品——调出分店”、“商品进销差价——调入分店”科目。
6. 各分店成本费用的核算。各分店持费用发生时的原始凭证向总部报销时,总部借记“管理费用——某直营店(××费)”或“销售费用——某直营店(××费)”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7. 各分店财务成果的核算。各分店将定期汇总的销售收入有关原始凭证统一上交总部时,总部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某直营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三、连锁经营企业独立核算形式下具体业务的核算
1. 总店向分店拨付资金的核算。总部总店向分店拨付资金时根据有关转账付款凭证,借记“基层往来——某分店”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分店则在收到总店拨付的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总部往来”科目。
2. 总部商品统一采购业务核算。因为连锁企业一般由总部统一采购,所以只涉及总部一方的核算,总部根据商品采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转账通知单,借记“商品采购”、“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科目。
3. 商品入库业务核算。
(1)配送中心和直营店商品入库业务的核算。总部根据配送中心和直营店转来的收货单,借记“基层往来——配送中心”、“基层往来——某直营店”科目,贷记“商品采购”科目。直营店根据其填制的收货单,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总部往来”、“商品进销差价”科目。配送中心根据其填制的收货单,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总部往来”科目。
(2)加盟店商品入库业务的核算。由于加盟店不是总部直接投资设立的,总部统一采购的商品运到加盟店入库,应视同总部按内部调拨价销售给加盟店。总部根据内部调拨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内部调拨价确认收入和销项税额,借记“基层往来——某加盟店”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同时按统一采购价结转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商品采购”科目。加盟店则视同按内部调拨价向总部购进商品,根据收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借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总部往来”、“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4. 纵向配送商品业务核算。
(1)向直营店纵向配送商品业务的核算 。向直营店纵向配送商品业务的核算是所有权同属于总部的配送中心和直营店这两个独立核算主体之间商品的内部移库业务的核算,总部借记“基层往来——甲直营店”科目,贷记“基层往来——配送中心”科目;配送中心借记“总部往来——商品配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直营店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总部往来——商品配送”、“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2)向加盟店纵向配送商品业务的核算。这是所有权属于总部的配送中心和不属于总部的加盟店的两个独立核算主体之间的商品销售业务的核算。①乙加盟店借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总部往来”、“商品进销差价”科目;②配送中心借记“总部往来——商品配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③总部借记“基层往来——乙加盟店”科目, 按内部调拨价,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同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基层往来——配送中心”科目。
5. 商品横向调拨业务核算。
(1)直营店向自营店商品调拨业务的核算。调出直营店,借记“总部往来——商品调拨”、“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调入直营店,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总部往来——商品调拨”、“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总部借记“基层往来——调入店”科目,贷记“基层往来——调出店”科目。
(2)加盟店向加盟店商品调拨业务的核算。调出加盟店,借记“总部往来——商品调拨”、“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调入加盟店,借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总部往来——商品调拨”、“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总部借记“基层往来——调入店”科目,贷记“基层往来——调出店”科目。
(3)加盟店向直营店商品调拨业务的核算。①调出加盟店视同商品购进退货业务核算,借记“总部往来——商品调拨”、“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调入直营店,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总部往来——商品调拨”、“商品进销差价”科目。②总部视同销售退货业务核算,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贷记“基层往来——调出的加盟店”科目;同时借记“基层往来——调入的直营店”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4)直营店向加盟店商品调拨业务的核算。①调出直营店,借记“总部往来——商品调拨”、“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②调入加盟店视同商品购进业务核算,借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总部往来——商品调拨”、“商品进销差价”科目。③总部视同商品销售业务核算,借记“基层往来——调入的加盟店”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同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基层往来——调出的直营店”科目。
6. 成本费用的核算。直营门店的销售成本、期间费用等损益类科目余额定期结转到总部,具体结转分录参见下文财务成果核算的相关部分,加盟门店的销售成本、期间费用等损益类科目余额无需结转到总部。
7. 财务成果的核算。
(1)直营店与总部的对应核算。
(2)加盟店与总部的对应核算。加盟店独立核算的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无需结转到总部。但需要通过“总部往来”账户解缴营业款,总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其余部分为加盟店自由动用的金额。具体而言,总部扣除加盟店的款项中,必要的费用包括应当收取的商品调拨款、加盟店应当缴纳的加盟费、总部拨给加盟店的包装物费用等。
【注】本文系2013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课题编号:HB13JJ02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主要参考文献
      董惠良.连锁企业会计核算.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