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第 16 期
总第 668 期
财会月刊(下)
金融与理财
推动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之探讨

作  者
王 芳

作者单位
(平顶山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河南平顶山 467000)

摘  要

      【摘要】融资租赁业务的根本目的就是解决资金不足,因而它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提供了一条很好的途径。但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还没有灵活广泛地运用融资租赁业务来获得发展机会,本文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力图为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的健康发展提供指导意见。
【关键词】中小企业   融资租赁   地区差异\

      一、融资租赁对中小企业的现实意义
1. 融资租赁的根本目的就是解决资金不足。在我国,融资租赁分为金融性融资租赁和非金融性融资租赁,前者由中国银监会审批设立,可以开展吸收存款等准银行业务。后者由商务部审批设立,不可以进行准银行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的产生,其最根本的目的就是解决单个承租人面临的资金不足。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初期,为了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同时为了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等,我国从日本引进了融资租赁业务。
2. 我国融资租赁行业规模渐显。从2007年到2011年,我国融资租赁当年新增业务额分别为800亿元、1 500亿元、3 200亿元、5 500亿元、9 300亿元,截至2012年底,租赁行业的融资租赁合同余额达到15 500亿元,同比增长了66.7%;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达1 890亿元,同比增长36.2%;全国在册运营的各类融资租赁公司(不含单一项目融资租赁公司)共560家,同比增长接近90% 。融资租赁行业的蓬勃发展和资本实力的不断壮大,为中小企业利用融资租赁来解决资金难问题提供了良好契机。而且,2011年以来,商务部和银监会不断加强对融资租赁机构的资本充足率监管,各融资租赁公司在不断开拓资本来源渠道的同时,也通过保理等手段加强自身资金的运作效率。目前我国有600多家融资租赁公司,其中,北京、上海和天津的融资租赁公司均超过百家,不少银行也纷纷加入到租赁行业中来,如华夏银行、浦发银行等都在筹组自己的金融租赁公司。同时,不少大型企业集团也设立了融资租赁公司,不仅为内部提供融资支持,也积极对外寻找资本使用途径。这为中小企业利用融资租赁来实现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3. 中小企业采取融资租赁势在必行。首先,融资租赁业务的出租方着重考察的是承租人通过租赁设备的使用是否产生可观的经济收益,一般不需要考察承租人的资本、负债、信用等条件;而中小企业普遍财务管理水平不高,财务制度不健全,所以,相比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在融资时设置的资产规模、信用记录、盈利水平等门槛,中小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来进行直接生产融资是很好的选择。其次,融资租赁方式程序简单,一般只对融资租赁项目本身进行审查,因而简便易行,项目能够迅速进入实际生产环节,缩短了融资时间,能够帮助中小企业迅速把握市场时机,抓住市场机会。同时租赁的租金额度和支付方式都非常灵活,在实践中,往往是由承租企业投入生产并转化为实际产品后再进行支付,一般不需缴纳很高的保证金,真正体现了融资融物一体化的功能,有效降低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这是其他融资方式无法实现的,所以,中小企业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进行设备融资,能够实现生产力的迅速提升,解决资金瓶颈问题。
二、中小企业采取融资租赁遇到的障碍
1. 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发展地区差异大、行业经营不规范。据天津租赁行业协会的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末,上海的融资租赁公司数量最多,共123家,其次是天津、北京,三地的融资租赁公司占全国总数的60%。而这些地区由于低价、房价、城市规划等多方面原因的影响,从事生产业务、有融资租赁需求的中小企业并不多;而中小企业聚集的浙江、广东、福建、四川等省份,融资租赁公司数量很少,少则几家,多不过十几家,并且基本上都是2012年之后设立的,这就使得这些地区的中小企业在面临融资困难时,没有途径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来更新设备、销售产品,不得已而选择高利贷融资。至于内地省份如河南、陕西、甘肃等,融资租赁公司则更少。
而且,由于很多融资租赁公司都是近几年新成立的,所以经营不规范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其一,一些金融企业设立融资租赁公司主要是考虑抢先拿到牌照,获得相应的资格,但实际上并没有经营实际业务或很少开展此类融资租赁业务。其二,有些融资租赁公司的规模较小,但业务扩展速度很快,资本充足率迅速下降,据天津租赁行业协会的调查显示,个别融资租赁公司的资本充足率甚至不足1% ,存在巨大风险。其三,融资租赁的专业化经营程度不高,不少公司同时经营融资租赁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融资租赁产品比较单一,难以满足中小企业销售产品、更新设备、产品升级、技术改造等多方面的需求。因此,中小企业在使用融资租赁公司进行项目开发时,往往遇到很多困难,受限于现有的融资租赁产品模式,不能充分发挥融资租赁的种种优势。
2. 中小企业对融资租赁认识不到位,使用热情不高。融资租赁在很多国家已经成为中小企业投融资的主要渠道,但在我国,融资租赁业务在中小企业中并没有充分发挥其优势,这与中小企业自身的一些因素密切相关。首先,我国的融资租赁是从制造业开始起步的,因而制造类中小企业对这种模式比较熟悉,更愿意模仿大型制造企业,采用融资租赁业务,而其他类型的中小企业则不熟悉不了解融资租赁业务的特点,也没有使用的热情。其次,中小企业长期以来都是以银行贷款作为主要融资渠道,这种惯性思维使得很多中小企业在遭遇贷款难问题时,要么放弃投资机会,要么转向更接近银行的“准银行”机构进行“准贷款”融资,如典当融资、高利贷融资、非法集资等。同时,很多中小企业管理人员缺少现代经营管理信息,不知道运用新型融资手段,不了解甚至不知道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本质,因而不敢采用,这也阻碍了融资租赁的快速发展。
3. 融资租赁政策措施不完善,法律监管缺席不健全。我国对金融领域的管制相对比较严格,直到1999年才在《合同法》分则中确立了融资租赁的法律地位,目前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主体一般有两类,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审批。2011年底,商务部发布了《在“十二五”期间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推动融资租赁业的发展。之后,北京、上海等地相继出台了促进措施,但各地的政策措施并不一致,很多地区还处于探索尝试阶段。
同时,我国对于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实行双渠道审批,由于审批机构不同,对审批标准、监管标准、风险监控等方面的把握也不一致。在目前的三类融资租赁公司(外资、内资试点、金融租赁)中,内资试点租赁公司需经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批准,这使得内资融资租赁公司面临的政策环境最为苛刻,准入门槛最高。金融租赁公司由中国银监会审批和监管,所以对其资本充足率、风险测量等方面的监管比照金融机构,是比较严格科学的。而另外两类融资租赁公司则由商务部审批和监管,对其金融风险的约束就相对较少一些,一般都是“只进不退”,没有严格的监管措施和惩处措施,多是以责令关闭或清算整顿的形式处理问题,截止到2013年初,全国已获得融资租赁业务资质的公司中,也只有一家被取消资格。
三、中小企业使用融资租赁发展创新的建议
1. 促进融资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完善融资租赁公司的功能。目前我国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范围还比较狭窄,租赁功能健全,而融资功能较弱,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还有很多不便之处。因此,应该借鉴其他国家的成熟经验,允许租赁公司改制为融资公司,一方面可以壮大融资租赁行业的资本实力,更有利于融资租赁公司提高自身的资本充足率和抵抗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二是提高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技能。我国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主要是沿袭制造业大型设备的进口模式,而目前中小企业使用融资租赁业务往往是出于其他方面的需求,不限于制造业,也不限于设备进口,所以融资租赁公司必须开发多种操作模式,制定适宜于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业务的融资租赁品种,才能真正服务于中小企业。
三是协调地区差异,规范行业经营。中小企业发展较快的地区、中小企业较为密集的地区,要加快发展融资租赁业,推动有实力的融资租赁企业开设分支机构,深入中小企业园区,特别是要为那些金融资源较为缺乏的地区服务。同时,要不断提高融资租赁行业的经营规范性,明确其经营范围和种类,保证其资本充足率,增强融资租赁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2. 中小企业要积极使用融资租赁。只有中小企业对融资租赁的需求不断增长,才能推动融资租赁行业的迅速发展。特别在那些有大型企业融资租赁业务经验的地区,中小企业要积极学习已有经验做法,主动争取融资租赁。不仅是制造类型的中小企业,其他类型的中小企业也可以积极学习国内外先进模式,自己联系本地或外地的融资租赁公司,要求进行业务合作。当然,中小企业的管理人员必须不断提高自己运用各种金融工具的能力,合理判断租金水平、恰当选择融资租赁标的,将项目包装好,获得融资租赁公司的青睐。
3. 加强监管,完善政策法律环境。一方面,我们要加强立法工作,出台配套政策,保证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的法律支持和政策鼓励。首先要明确融资租赁企业的业务范围、资本充足率要求,要鼓励融资租赁企业进行专业化、规范化经营,出台相应的措施支持中西部地区融资租赁企业的发展。其次要对融资租赁企业制定的中小企业申请融资租赁资格进行指导,为中小企业利用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条件,在中小企业密集地区进行示范性推广,降低中小企业使用融资租赁的相关税费。另一方面,要健全和完善监管体系。我国的融资租赁业已经出现了经营不规范、营业风险加大的现象,因此需要逐步统一监管机构的职责,改变现行的双头审批和监管格局,将三类融资租赁机构划归同一标准和部门的监管之下,这样才能权衡取舍,保持公正公平;建立“有进有退”的监管机制,凡是不符合营业条件的企业,必须及时发现,并安排退出融资租赁市场,以免风险加大,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注】本文系2012年“平顶山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研究成果。
主要参考文献
1. 陈丽芹,许平彩,叶陈毅.中小企业利用融资租赁的优势分析.生产力研究,2011;8
2. 郭超洋.融资租赁——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价值工程,2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