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第 14 期
总第 666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与探索
产权保护与公允价值会计计量

作  者
李永鹏

作者单位
(淮阴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江苏淮安 223001)

摘  要

      【摘要】产权保护是公允价值会计的最终目标,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是产权保护的微观基础。本文基于产权保护的视角,对公允价值计量方法进行改进。
【关键词】公允价值会计   产权保护   资产减值会计

      一、问题的提出
      会计产生于委托代理关系的矛盾运动,会计的目标就是认定和解除这种受托责任(伍中信,2005),从经济的角度看,会计是产权结构变化的产物,它是从微观的层面来反映和监督产权的变化。会计信息作为企业各产权主体相互制衡的重要手段,具有显著的经济后果,影响经济资源在相关主体的流动与分配(龚翔、许家林,2008)。会计的使命是:体现产权、反映产权、维护产权(曹越、伍中信,2009),会计与产权的关系是与生俱来的,会计的发展史就是对正当产权经济利益进行界定和保护的历史(张荣武、伍中信,2010)。
      所谓产权从法律的角度看就是对财产的拥有权、控制权、处置权,它是一种绝对的排他权利,是市场能够有效运行的基础。科斯认为企业是由一系列联合契约的结合体。由于交易费用的存在,如何界定相关利益者的产权关系,并且使相关利益者签订契约的交易费用降至最低,或者无限趋近于帕累托最优边界,应当是会计必然任务之一。会计的核心是计量属性的选择,不同的计量属性会导致不同会计信息利益倾向。公允价值的会计计量属性是基于保护投资人和利益相关者而必然选择的一种会计计量方式,其出发点是会计的相关性而不是基于历史成本计量方式下的稳健性。公允价值会计由于绝大部分采用盯市的价格,因此从理论上讲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或者负债的价值应当与经济意义的经济价值一致(葛家澍,2007)。因此以公允价值的计量方式应当是保护利益相关者产权最好的计量属性。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就可能存在逆向选择和败德行为,从而使公允价值会计偏离其最初的目的。比如代理者可能利用掌握的信息,进行利润调节,从而使自己在获取更多的薪酬。其根本的解决之道是将产权保护和公允价值会计计量结合起来,即要考虑到计量属性的选择将导致的产权结构变动,关系调整和利益分配问题,又要以产权理论为指导,改进现行公允价值会计计量问题。
      二、产权保护与公允价值会计计量的关系
      1. 公允价值会计——产权保护的必然选择。一个有效的市场应当是能够保护相关利益者产权的市场,只有市场参与者的产权是明晰的,市场的摩擦才可能最小化。会计作为微观的基础管理活动,其主要任务就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这里的决策有用应当是建立在会计所界定的明晰的产权的基础之上的。从宏观的层面看,国家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来保护私有产权,比如《物权法》、《证券法》、《公司法》等来保护产权,但是从微观的层面看,会计承担着准确反映产权、界定产权、监督产权的任务。会计通过自己的技术操作,来保护市场参与者产权边界的清晰,而这种边界清晰度的程度,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会计的计量方式。
      在历史成本的计量模式下,会计信息强调的是可靠性。会计信息在很大程度上是运用会计手段计算的结果,在历史成本的计量模式下会计利用配比、分配等手段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与现行的市场价值相去甚远。比如生产产品时计入生产成本的原材料是初始计量时的原材料成本,它最终转入了商品的成本,而销售的商品的收入却是最近的市价。可见成本和收入并不都是建立在市价的基础之上,收入和成本费用非对称的处理方式显然会导致会计信息大量失真。在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有信息优势的代理者就有可能利用拥有的会计信息做出败德行为,比如在允许提取的资产减值准备可以准回的情况下,管理层利用先期多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后期再予以转回的手段,以达到利润平滑的目的。
      谭燕(2008)的实证检验表明: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的转回,实施了盈余管理的行为,管制规则是导致资产减值类型和转回的结构选择的主要原因。因此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使资产的期末价格无限接近于市场的价格,使市场的参与者包括委托者、代理者、大股东、小股东等都获得公允可靠的会计信息,以界定、反映他们的产权就是一种必然的选择。葛家澍(2009)更是认为:公允价值计量是最好的会计计量方式,因为它最有相关性。从经济学的视角来看,企业的价值应当是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而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恰好契合了经济学意义上的企业的价值。在公允价值的会计计量方式下,理论上,企业的价值无限逼近企业的真实价值。
      2. 产权保护——公允价值会计的必然结果。会计的核心是选择何种计量属性。不同的计量属性,会导致不同的利益保护倾向。在历史成本的计量属性下,会计的出发点是稳健性原则。因为资产或者负债的计量都以取得时的成本计价,所以可靠性是有保证的。稳健性的观点是宁愿低估资产和收益也不愿高估资产和收益,宁愿高估负债和损失也不愿低估负债和损失。在这种观点的指导下,会计采用各种收入费用的配比,使大量不符合资产负债的项目进入资产负债表,使得资产负债表成了利润表的附表。
      FASB和IASB都赞同会计的改革方向应当是资产负债表观而不是收入费用表观,这是因为资产负债观认为会计的收益应当是期末资产的价值减去期末负债的余额(不包含投资者投入的部分和企业分配的漏出),它更能真正反映企业真正的收益,体现企业的财产权。SFAS159中认为:随着时间的流逝,历史成本在评价一个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时将变得越来越不相关。历史成本导致的保护倾向是债权人的利益,因为站在债权人的角度看,历史成本所提倡的稳健性即“不预计利润,但是预计损失”符合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要求企业的财务信息是可靠的,没有实现的收益不能确认为收益,以保障其债权得到顺利的实现。
      然而市场的参与者除了债权人以外还有委托者,站在委托者的角度看,委托者就是债权人是债务人也是企业的拥有者。委托者需要准确的确认企业真实公允价值,来判断企业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所以在委托者看来,没有实现的收益,只要有确切的证据表明可以实现,并且能够可靠计量的基础上,都应当作为企业的收益。很显然公允价值会计切合了委托者的真实需求,因为只有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才是准确界定委托者之间产权的微观基础。历史成本计量属性逐渐让位于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成为必然(张荣武、伍中信,2010)。公允价值计量是产权保护最好的计量属性。
      三、产权保护与公允价值计量的耦合
      1. 在产权保护的视角下,公允价值计量结果计入权益还是损益。产权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清晰的产权可以降低契约签订参与者的交易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公允价值是指熟悉市场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和债务清偿的价格。市价是公允价值计量的基础,它无限逼近资产或者负债的真实价值,理论上如果所有的资产和负债都能以市价为基础的公允价值计量,那此时的会计应当是理想中的无偏会计。然而不容忽视的是,有些价格是在现行的市场中无法准确获得的,因此在SFAS157中给出了公允价值计量的三级估计技术指导框架。无论采用市价还是相类似的市价,或者用现值模型计算出的公允价值,其会计的最终目的是提供尽可能的真实和公允的会计信息,而真实和公允的会计信息恰恰是界定产权和保护产权的微观基础。如果市场存在不公允的会计信息的情况下,会产生大量的内部信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大股东或者管理层利用信息优势损害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行为就会发生。
      在现有的财务会计框架中,公允价值计量的结果存在着是计入损益还是计入权益的问题。它们的会计处理方式反映了不同的会计观,前者反映了收入费用观(Asset-liability view)后者反映了资产负债观(Revenue-expense view)。在资产负债观下,利用公允价值计量计算的所有者权益无限逼近企业的真实利润,它不仅反映当前一段时间的利润还包括未来尚未实现的利润。它真实反映了企业实现经济利益的潜力,使所有者权益趋近于真实意义上企业产权。
      遗憾的是,我国的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中的公允价值计量结果出现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比如对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的结果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利润表当中进行反映;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结果计入资本公积,计入资产负债表当中进行反映。这种不同会计处理导致的结果就是:①企业真实的利润波动太大。比如在资产负债表日前一天,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股票价为10元,假定企业持有1 000万股。在资产负债表日股价下跌10%,在资产负债表的前后两天企业利润就有1 000万元的差额。这种波动的幅度,对处于信息劣势的投资者而言,毫无疑问会影响其对企业形势的判断,他们也许会丧失对公司的美好前景的预期,从而撤出投资。毋庸置疑,这种处理方式对保护投资者的产权而言,弊端重重。②不符合资产负债观的要求。将公允价值计量结果计入损益,只会使投资者只关注企业的利润表,而使资产负债表沦为可有可无的附表。FASB和IASB都认为,当今的会计改革方向应当是资产负债观,因为它能提供更加真实和公允的会计的信息。将公允价值计量结果计入损益而不是所有者权益与当今的会计发展方和保护相关利益者的产权的趋势背道而驰。
      既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是为了提供更加真实和公允的会计信息,而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又是产权保护的微观基础,所以本文认为应当将公允价值计量的结果计入资本公积,记入资产负债表而不是损益表中,以真实反映企业的经济价值。
      2. 在产权保护的视角下,资产减值结果是否允许转回。资产减值会计是建立在谨慎性原则基础之上的,是对历史成本的修正,它在一定的程度上改善了会计信息相关性的问题。资产减值会计的触发点是当有确切的证据表明资产的账面成本高于资产的期末的公允价值减去相应的处置费用和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较高者时,表明资产已经发生了减值,这时按照会计的谨慎性原则就要按照两者的差额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其结果计入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利润表中。当期末资产存在市价时,此时资产的期末价值就等于公允价值;当资产不存在市价时,要采用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扣除相关的处置费用后的余额来判断是否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可见,资产减值会计融合了公允价值会计。
      因此,公允价值计量和资产减值计量都是财务报告价值观的体现(毛新述、戴德明,2011),其目的都是尽量体现企业真实的价值。公允价值计量要求通过动态计量达到真实反映,通过真实反映实现真实资产的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任世驰、李继阳,2010)。站在企业所有者即产权拥有者的角度看,对一些明显不符合其真实价值的资产,提取资产价值准备,无疑更能体现企业获取未来经济利益的潜力,从而更能提供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以保护自身的权益。
      然而,主要的问题在于资产减值会计的处理方式是不对称的,这是对其是否符合价值相关性要求的关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无形资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长期资产中提取的资产减值准备一旦提取,在以后期间不允许转回,而存货等流动资产提取的资产减值准备在以后期间资产升值时,可以在提取的范围内予以转回。可见,对不同的资产的减值行为采取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措施,对流动资产的减值结果,在以后期间资产升值时可以予以转回,有可能给代理者带来盈余管理的空间。顾振伟、欧阳令南(2008)通过对资产减值准备于盈余管理的关系的研究表明:资产减值准备于盈余管理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罗进辉、万迪昉、李超(2008)的研究表明,对流动资产的计提,管理层存在多种盈余管理的目的;上市公司对长期资产和流动资产的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行为中存在扭亏为盈、平滑利润等盈余管理的动机。
      要避免盈余管理行为的产生,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公允,以达到保护投资者产权的目的,就应当对资产减值会计处理进行改良。对流动资产而言,当资产发生减值时,资产的账面成本与资产的期末的公允价值减去相应的处置费用和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较高者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资本公积,直接记入资产负债表;当资产的价值在以后期间上升时应当以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而不仅仅是在已经提取的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内予以转回。比如一项资产期末的2011年末账面成本为10万元,市价减去相关的处置费用后的价值为8万元,2012年末资产的价值为12万元。按照现有的会计准则,企业2011年应当提取资产减值准备2万元,2012年资产价值回升时应当转回原来已经提取的资产减值准备2万元,此时资产的价值为10万元。而事实上,此时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万元,资产的价值缩水了2万元,当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投资者有可能误读会计信息,从而做出错误的决策,使自己的权益受损。可见,站在产权保护的视角来看,流动资产的资产减值准备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并且在资产回升时以公允价值计量。
      对长期资产而言,我国会计准则规定,长期资产提取的资产减值准备一旦提取就不允许转回。这种不对称的会计处理方式,与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要求背道而驰,更谈不上产权保护。站在管理层的角度看,由于长期资产的时间年限比较长、受到的限制因素比较多,所以从防止代理者利用掌握的会计信息优势进行悖德行为来看有一定的道理。然而这样的规定是一把双刃剑,在防止代理者进行盈余管理的同时,也损失了委托者对会计信息相关性的要求,自然产权保护也无从谈起。要如何弥合这两者的矛盾呢?本文认为,一是将资产减值的结果计入资本公积,记入资产负债表,而不是利润表;二是允许资产在以后期间价值回升时按公允价值计量。只记资产减计的单向行为明显不符合资产的定义。按照经济学的观点,资产的价值是未来资产利益流入的现值,资产的价值得到回升,表明资产的盈利能力得到恢复,也就是说未来的盈利能力得到增强,所以应当在账面上反映这种变化。
      四、结语
      产权保护毫无疑问应当是会计的最终目标。在会计的世界里,通过界定产权、监督产权、确认产权使市场的参与者的交易费用最小化,无疑是一种最有效率的经济运行方式。公允价值会计由于其会计目标是相关性,因此它是产权保护的最好的计量属性。可以说,公允价值会计是产权保护的必然选择,产权保护是公允价值会计的必然结果。
      然而现在关于公允价值的会计处理是计入权益还是计入损益的争议表明,公允价值会计并非无懈可击。既有权益化又有损益化,说明公允价值会计是各方利益博弈的结果,其逐步的完善绝不是一蹴而就的。从保护产权的角度看,公允价值提供的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是产权保护的基础,因此公允价值会计的会计处理进行权益化处理,直接记入资产负债表,无疑更符合产权保护的需求。
      资产减值会计是历史成本会计计量的补充,其最初的目的也是为了提供价值相关的会计信息。在一定程度上,资产减值会计与公允价值会计是耦合的,但是也存在着背离的现象。究其原因是资产减值会计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造成的。对流动资产而言,当已经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在以后期间价值回升时,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而不仅仅是在已提取的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内予以转回,这符合其最初的目标。对长期资产而言,不允许已经提取的资产减值准备予以转回,不符合公允价值计量的原则,更谈不上产权保护,所以应当将资产减值的结果计入资本公积,同时允许长期资产提取的资产减值准备予以转回。
主要参考文献
      1. 龚翔,许家林.会计法规变迁与产权保护机制演进.会计研究,2008;10
      2. 曹越,伍中信.产权保护、公允价值与会计改革.会计研究,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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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张荣武,伍中信.产权保护:现代会计、财务与审计的共同使命.财经理论与实践,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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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刘浩,孙铮.会计准则保护产权的“马太效应”研究——来自交近代西方历史的回顾与企业所有权理论的分析.财经研究,2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