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09年 第 33 期
总第 529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企业资产证券化的舞弊风险及其防范

作  者
陈静然

作者单位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杭州 310012

摘  要

      【摘要】本文立足会计视角,探讨了企业资产证券化可能产生的投机和舞弊风险,指出了相关会计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防范风险的建议。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   舞弊风险   会计处理

      企业资产证券化是指企业作为发起人,将基础资产转移给特别目的载体(SPV)以实现破产隔离,形成资产池,并以此资产池为支持,发行证券从而筹措资金。基础资产即被证券化的资产,因为资产证券化的核心就是通过破产隔离实现风险和收益的重组,融资以基础资产为支持,而与企业的其他资产、负债无关,故而适合证券化的资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首先是能产生较稳定的现金流;其次是相对独立,能单独核算,这样基础资产就能从企业的其他资产中分离;再有就是没有任何法律纠纷,所有权完整。资产支持证券的偿付来源是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与企业的整体信用无关。如果企业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对基础资产没有追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