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第 7 期
总第 659 期
财会月刊(上)
来稿摘要
推动《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几点建议

作  者
黄瑞宏

作者单位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财务处 广东茂名 525000)

摘  要
      《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从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但是大量的调研结果显示,企业内部管理者态度取向、企业外部环境压力、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企业自身具备的实施条件等各方面的情况并不理想。本文认为要消除《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实施过程中各种因素的消极影响,要做好以下的应对策略:
(一)
1. 财政部门要组织好《小企业会计准则》培训工作。要让财会人员掌握旧《小企业会计制度》与新《小企业会计准则》之间的对比差异及账务处理方法。比如在会计科目方面:新准则增加了“消耗性生物资产”、“累计摊销”等15个会计科目;删除了“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8个会计科目;将原“应收股息”拆分为“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将原“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将原“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合并为“应交税费”。
      还有一部分是改变了原会计科目名称,其又分为三种情况:①核算范围变狭的有:“现金”改为“库存现金”,“材料”改为“原材料”,“其他业务支出”改为“其他业务成本”;②核算范围变宽的有:“主营业税金及附加”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改变后核算范围包括了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税金,比如原属于其他业务支出中核算的其他业务税金,现要在营业税金及附加中核算);③核算范围不变的有:“营业费用”改为“销售费用”,“所得税”改为“所得税费用”(改变后所得税突出费用的定义更强了)。
      针对上述变化,要通过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深入学习,让小企业财会人员熟练掌握新准则的内涵,做好新准则的转换工作。
2. 税务部门要加强对小企业的指导。会计政策的选择直接影响到小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在不违反《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选择适合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账务处理。但小企业在会计政策选择上需要税务部门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另外,在税收优惠政策上,要尽可能地扩大惠及面,不要仅限于小型微利企业才可以享受到税收的优惠政策。并且还要加大力度帮助大多数的其他小企业,使其在准则转换初期,转换成本较高的情况下,更好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提高小企业的积极性。
3. 审计、工商、财政、税务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监督工作。监督小企业做好会计机构的设置,配备必须的财会人员,完善小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为《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必要时要以强制手段严格要求小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建账建制,并按新则准的要求报送各类财务报表,增强《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刚性。
最后,作为财政、税务、审计等上级主管部门要及时深入到小企业中去,认真调查研究新准则转换对小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和面临的困难,并及时出台相应的帮扶政策,帮助小企业顺利过渡并实施好《小企业会计准则》。
(二)
1. 要处理好会计信息相关性与税法协调一致性的矛盾。会计信息使用者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信息,而新准则却更多地从税法角度来协调、简化核算,违反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原则。
      对此建议财政部门要不断完善《小企业会计准则》,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适当引入计提准备的相关会计处理,这样更能符合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强化小企业的生产经营风险管理意识,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同时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方面可以考虑与税法协调一致,恰恰这点在新准则中却没加予限定。只有兼顾好税法的协调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才能更好地提高《小企业会计准则》可操作性。
2. 正确选购财务软件,及时进行软件升级。《小企业会计准则》在财务报表填报上也做了更多要求:要求小企业必须提供3张财务报表和7张附表,必须编制现金流量表(以前没有作要求)。另外,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需列明细;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需要列举各种税金明细金额。资产负债表要提供三张附表;同时还要求小企业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披露短期投资、存货、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固定资产项目等信息。
      目前小企业的财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所以选择一套好的财务软件显得尤为重要。笔者建议要注意选择是否具有预置2013小企业会计准则和自动从账务系统中提取数据编制会计报表功能的财务软件。对于前期已经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小企业,可以通过软件开发商提供的科目转换工具直接升级到新版的财务软件,实现准则的转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