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09年 第 24 期
总第 520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基于CAS和IAS的会计信息有用性实证分析

作  者
庄小欧

作者单位
四川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内江 641000

摘  要

  【摘要】本文选取2007年沪市同时发行A、B股的45家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进行了回归分析,结果表明:中国会计准则提供的信息的有用性优于国际会计准则提供信息的有用性。
  【关键词】盈余   决策有用性   事件研究法

  自1992年上海真空B股上市起,我国开始允许部分企业公开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人民币特种股票,即B股),至今已有10年的时间。截至2002年5月31日,沪深两市共有110家公司发行了B股。我国B股市场自创立以来,在筹集外汇资金、促进企业改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B股股票的发行,我国的股票市场相应地分为针对境内投资者的A股市场与针对境内外投资者的B股市场。与此相适应,发行B股的公司在信息披露和审计方面也有相应的特殊要求。根据《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的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公司在中期报告、年度报告中,除应当提供按中国会计准则(CAS)编制的财务报告外,还可以提供按国际会计准则(IAS)或者境外主要募集行为发生地会计准则调整的财务报告。如果按两种会计准则提供的财务报告存在重大差异,应当在财务报告中加以说明。由于两种准则的差异,以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的会计盈余必然会和以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的会计盈余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