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第 3 期
总第 655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固定资产更新决策中的折旧和税收问题

作  者
张建华 王巧霞 史 琪

作者单位
(武昌工学院 武汉 430065)

摘  要

      【摘要】本文选取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财务管理》(2012年)和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列教材《财务管理学》(第五版)中的两个案例,试图分析不同折旧计提基数、变卖利得纳税或损失减税时点对项目决策的影响。
【关键词】折余价值   变价收入   折旧

      一、固定资产更新决策中旧设备计提折旧基数和损失抵税时点的差异
      下文例1摘自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材,例2摘自中国人民大学《财务管理学》教材。
例1: 某企业打算变卖一套尚可使用5年的旧设备,另购置一套新设备来替换它。取得新设备的投资额为180 000元;旧设备的折余价值为95 000元,其变价净收入为80 000元;到第5年年末新设备与继续使用旧设备届时的预计净残值相等。新旧设备的替换将在当年内完成(即更新设备的建设期为零)。使用新设备可使企业在第1年增加营业收入50 000元,增加经营成本25 000元;从第2 ~ 5年内每年增加营业收入60 000元,增加经营成本30 000元。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估算该更新设备项目的项目计算期内各年的差量净现金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