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35 期
总第 639 期
财会月刊(中)
财税与金融
建筑业实行“营改增”的相关问题探讨

作  者
杨威扬

作者单位
(宁波建工股份公司 宁波 315041)

摘  要

      【摘要】基于建筑业已被纳入“营改增”政策的试点行业的大背景,本文从建筑劳务支出(人工费)抵扣、建筑施工设备支出抵扣、建筑业增值税进项抵扣等方面分析建筑业“营改增”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希冀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进一步完善“营改增”政策。
【关键词】建筑业   营改增   施工设备支出抵扣   增值税进项抵扣

 建筑施工行业具有建设工期长、金额大、施工地点分散、施工工艺复杂、耗材多、大型工程通常需多行业多部门多工种配合等特点。另外,从建筑业的行业涉及面、产业关联度方面看,建筑施工行业属第二产业,建筑经营活动涉及行业众多,如上游的建材业、机械制造业、动产租赁业、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吸收等,下游的房地产业、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厂房、商业地产、酒店旅游等行业部门。
      可见,建筑施工活动要面临众多复杂的经营环境和社会环境,其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因此,在建筑业“营改增”政策的推行过程中,切忌不考虑建筑业特性及经营环境,忽视建筑业流转税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轻率决策、贸然实施。本文将从税负的增减情况、增值税进项抵扣、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新发展模式的影响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希望能为“营改增”政策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