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32 期
总第 636 期
财会月刊(中)
业务与技术
成本会计定额分配方法再思考

作  者
顾爱春

作者单位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财贸管理分院 浙江丽水 323000)

摘  要

      【摘要】成本会计中,需要在产品间分配的生产费用包括原材料费用、人工工资、制造费用等,其中常用的分配方法是定额费用或定额工时分配率法。本文探讨了根据单位产品定额费用或工时计算产品总定额费用或总定额工时需要按照哪种产量指标进行定额分配的问题。
【关键词】定额费用   定额工时   费用分配率

 在成本会计教学中,我们发现原有实训教材在指导学生练习定额费用比例分配法分配生产费用(原材料费用、职工薪酬费用、制造费用等)时,就直接采用当月产品的投产量,或完工产量乘以单位产品定额费用,或通过定额工时计算总的定额费用,然后以此为标准计算费用分配率。这种计算定额总费用或定额总工时的方法,多数情况下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而学生却把它作为一个通用规律类推,以致走入误区。
      在假定没有月初和月末在产品的情况下,采用定额比例分配方法在不同产品间分配各项费用时,可以直接依据当月完工产品产量(也就是按当月投产量)计算各产品定额总量,这种成本分配方法比较容易让学生理解。但是,如果有了月初和月末在产品,依据单位产品定额,如何计算各产品当月定额费用或定额工时呢?本文对此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