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31 期
总第 635 期
财会月刊(上)
学术交流
综合收益的薪酬契约有用性研究

作  者
贺 宏

作者单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 北京 100070)

摘  要

      【摘要】会计信息的最高目标是决策有用性,而决策有用性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估值有用性,即会计信息有利于投资者对金融工具的估值决策;二是契约有用性,即会计信息有利于缔约,特别是投资者和管理者之间的缔约。现有研究多是分析综合收益估值的有用性。本文对综合收益在薪酬契约中的作用进行理论分析,旨在从不同角度揭示综合收益信息的有用性。
【关键词】综合收益   契约有用性   薪酬契约

  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体现在两点:第一点是估值有用性,即会计信息有利于投资者对金融工具的估值决策;第二点是契约有用性,即会计信息有利于缔约,特别是投资者和管理者之间的缔约。会计信息估值有用观认为,如果会计信息同股票价格缺乏关联,那么会计信息就是无用的。然而实际上,即使会计信息与股价没有关联,它们仍然能在企业契约形成中发挥作用。会计信息契约有用观更加强调会计信息在契约形成中的作用,强调会计信息的治理作用。现有研究综合收益有用性的文献多是从估值有用的角度讨论其有用性,本文则从契约有用的角度出发,探讨综合收益在薪酬契约中的作用,对综合收益的契约有用性进行理论分析,旨在从不同角度揭示综合收益信息的有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