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28 期
总第 632 期
财会月刊(上)
参考资料
执行新《小企业会计准则》时的资产负债表项目余额调整

作  者
罗美娟

作者单位
(宁波工程学院 宁波 315211)

摘  要

      【摘要】明年1月1日起,我国广大小企业将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现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将自动失效。本文针对《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资产负债表中的“期末余额”进行了差异分析,并就衔接过程中项目之间数据的转化及调整以示例的方式进行了详细阐述。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   资产负债表   差异分析   调整分录

   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颁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相对于《小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准则》在会计科目的设置与账务处理方面都发生了较大变化,由此造成资产负债表中对应项目的编制依据也产生了差异。
      本文假设某小企业于2013年1月1日开始采用《准则》进行会计核算。首先分析《准则》与《制度》之下资产负债表项目填列方法的差异,然后针对资产负债表2012年的期末数如何转化为2013年的期初数予以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