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09年 第 21 期
总第 517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财政监督体制的重塑与监管方法调整:基于博弈的分析

作  者
陈 辉 皮天雷

作者单位
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成都 610074 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重庆 400030

摘  要

  【摘要】 财政公共化是让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一个基本前提。本文通过博弈模型揭示财政监督工作效率低下的深层次原因,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革思路,从而完善财政监督体制。
  【关键词】 博弈   财政监督   期望收益

   一、博弈模型的构建和分析
  财政监督过程实际上是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博弈。财政监督作为一种执法行为,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财政监督部门(简称“财监部门”)在博弈中有“执法”与“不执法”两种策略可选,而被监督者也有“违规”与“不违规”两种策略可选。
  如果该被监督者正常的合法收益为S,而通过违规可以得到的额外收益为Q,则此时其总得益为S+Q。如果财监部门严格执法,被监督者违规将受到处罚,假设由此带来的损失为-C。如果财监部门不执法,而被监督者也不违规的话,财监部门的干部将享受工作轻松带来的休闲福利,假设这种正效用为M。相反,如果财监部门不执法而被监督者违规的话,则财监部门可能因失职而被追究将产生负效用-N。基于以上假设,可以构建如下得益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