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25 期
总第 629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权益法下顺流、逆流交易核算的三个问题

作  者
冷 琳

作者单位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会计系 长沙 410205)

摘  要

      【摘要】权益法下顺流、逆流交易的会计核算,由于涉及关联企业间的内部交易和合并财务报表的调整分录,一直是会计学习中的难点。本文通过案例对此疑难问题进行解析。
【关键词】权益法   顺流交易   逆流交易   投资收益

  采用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在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时,需要抵销投资企业与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既包括顺流交易,也包括逆流交易。
一、投资企业的个别财务报表及合并财务报表中,是否需要考虑顺流交易和逆流交易的差异?
顺流交易是指投资企业向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出售资产,逆流交易是指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向投资企业出售资产。投资企业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投资收益时不需要考虑投资企业与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之间交易的方向,一律从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净利润中扣除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影响。但如果投资企业有子公司,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则需要考虑顺流交易和逆流交易对投资企业的实际影响而编制不同的调整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