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24 期
总第 628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探索
银行信贷融资可获性与企业恶性增资

作  者
唐 洋(教授) 高佳旭

作者单位
(天津商业大学商学院 天津 300134)

摘  要

      【摘要】本文以2005 ~ 2009年我国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了银行信贷融资可获性对企业恶性增资行为的影响。研究首先发现,更强的银行信贷融资可获性将显著增加上市公司发生恶性增资行为的概率;进一步以上述样本中仅发生恶性增资的公司为研究对象,发现更强的银行信贷融资可获性显著加深了上市公司发生恶性增资的程度。上述发现对于理解企业信贷融资的经济后果具有重要意义,为规范上市公司的投融资行为提供了理论依据。
      【关键词】银行贷款   融资约束   恶性增资

 一、引言
      Staw于1976年首次提出了恶性增资(Escalating Commitment)的概念,此后各学科领域的学者纷纷对此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恶性增资是指对于已经投入大量资源但前景并不乐观的项目,决策者仍然坚持增加额外投入的行为(Wilson和Zhang,1997)。其中,“前景并不乐观”是指该项目的净现值为负,“额外投入”是指货币资金、时间以及精力等资源的投入。例如,1992年福州市政府开始了长乐国际机场项目,该项目投资预算为17亿元,然而其初始筹得资金仅4亿元左右。在随后的项目建造过程中,成本大幅超支,在投入27亿元后,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于1997年正式通航。通航后,项目出现严重亏损,4年负债达30多亿元。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我们可以看出,由于决策者不当的继续增资行为,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