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22 期
总第 626 期
财会月刊(上)
审计园地
会计师事务所对“新华制药”的“马后炮”能否免责?

作  者
王杏芬(博士)

作者单位
(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 重庆 400067)

摘  要

      【摘要】本文对我国第一例内部控制审计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出台背景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完善我国内部控制审计的建议。
【关键词】会计师事务所   内部控制   审计   否定意见

2012年3月底,同时在深圳交易所和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新华制药被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这是迄今为止中国资本市场2 000多家上市公司中首次出现的一份否定意见。这份迟来的否定报告是否表明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超然独立审计的态度,进而是否履行了其应尽的审计职责或者“并不能掩盖该审计事务所的严重失职”(马燕,2012)?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如果一个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与财务报表相关的重大缺陷,是否会影响到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类型?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