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35 期
总第 531 期
财会月刊(中)
改革与发展
后股权分置时代上市公司利益输送的特征——基于股利政策的分析

作  者
庄学敏(博士)

作者单位
广东商学院 广州 510320

摘  要

      【摘要】股权分置改革后,大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输送利益的手段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如何有效制约大股东的自私自利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文以此为出发点,探讨了后股权分置时代上市公司股利政策与利益输送行为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监管策略。
  【关键词】后股权分置时代   股利政策   利益输送

      利益输送是Johnson、LaPorta、Lopez-de-Silanes和Shleifer在2000年提出的一个概念。它又称为“隧道行为”,其原意是指通过地下通道转移资产的行为,在这里理解为企业的控制者将企业的资产和利润转移到自己手中的各种合法或非法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是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侵犯。
      近期的一些研究表明,现金股利发放等股利政策被一些上市公司当作了控股股东利益输送的一种重要手段。在股权高度集中的公司,其股利政策主要是为了迎合控股股东利用股利分配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