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13 期
总第 617 期
财会月刊(上)
精品书摘
出纳会计实务

作  者
付微微

摘  要
   一、现金收入管理
1. 现金收入处理程序。企业现金收入包括直接收款和从银行提取现金两种情况,两者在处理程序上略有差异。
(1)直接收款。直接收款的处理程序为:①复核现金、收款凭证是否齐备。②当面清点现金,做到收付两清、一笔一清。③开立收款凭证,并加盖“现金收讫”印章和收款人名章。④根据收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
(2)从银行提取现金。从银行提取现金的处理程序为:①签发现金支票。按照支票排定的号码顺序填写。书写要认真,不能潦草。签发日期应填写实际出票日期,不能补填或预填日期;收款人名称填写应与预留印鉴名称保持一致;金额必须按规定填写,金额如有错误,不能更改,应作废重填;用途栏要填写真实用途,不得弄虚作假;签章必须与银行预留印鉴相符;支票背面要有取款企业或取款人背书。②提交取款凭证,领取现金。取款人持现金支票到开户银行,向开户银行会计窗口交现金支票,银行受理后,交给取款人领款对号单或号牌,取款人持领款对号单或号牌到银行出纳窗口领取现金。取款人收取现金后,应根据取款数额认真清点,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③将现金存入保险柜内。取款人若为出纳人员,应及时将现金存入保险柜内;取款人若不是出纳人员,应将取回的现金交由出纳人员存入保险柜,并当面清点。④编制记账凭证。出纳人员要根据现金支票存根或回单编制记账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