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13 期
总第 617 期
财会月刊(上)
来稿摘要
探究纳税筹划中税基递延实现原理失效

作  者
於流芳 张 萍

作者单位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湖北十堰 442002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十堰 442000)

摘  要
 一、延期纳税理论引出税基递延实现原理
      企业总是期望支付的税款尽量少,或者在税款不能够尽量少时期望税款支付的时间能够尽量延迟,因为货币自身是有时间价值的,而且这些被延迟支付的税款在被延迟期间可以用于再投资获取投资收益也可以用于减少企业的筹资降低筹资成本,取得相对收益,所以一般来讲,延期纳税可以节减税负。也正基于此,理论界总结出相对收益筹划原理,相对收益筹划原理就是纳税人一定时期内的纳税总额并没有减少,但通过对纳税义务的递延,取得递延税额的时间价值,从而取得了相对收益。也正是基于相对收益筹划原理,因为税额=税基×税率,税率通常一旦确定就法定不变,所以如果说税额递延实现能够取得相对收益,那么我们使税基递延实现就能够实现税额的递延实现,从而取得相对收益。所以我们因此可以引出税基递延实现原理。但税基递延实现原理在实务中使用却出现了矛盾,如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