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11 期
总第 615 期
财会月刊(中)
理论与探索
终极控制人性质、两权分离度与企业盈余管理的关系

作  者
徐宗宇(教授) 邵清芳 陈维良

作者单位
(上海大学管理学院 上海 200444)

摘  要

      【摘要】本文以2010年沪深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基本Jones模型和线下项目法分别计算线上项目操控性应计利润和线下项目操控性应计利润,考察了终极控制人两权分离度以及终极控制人性质与盈余管理的关系。得出以下结论:线上项目盈余管理程度与两权分离度显著正相关,终极控制人更倾向于通过隐蔽性更强的线上项目进行盈余管理;当终极控制人性质为非国有时,终极控制人更有动机通过线上项目进行盈余管理。
【关键词】终极控制人   两权分离度   盈余管理

  公司代理问题的主要矛盾在于外部投资者与公司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冲突(第一类代理问题),这被称为“贝利—米恩斯命题”。从1932年起,大量的研究都是围绕分散所有权情况下的第一类代理问题所展开的。然而,21世纪初,学者们普遍发现,所有权集中成了大部分国家上市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结构的主要形态,集中所有权结构导致了控制性股东与外部中小股东的差异,对代理理论产生了重要影响(Morck、Shieifer、Vishny,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