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10 期
总第 614 期
财会月刊(上)
一事一议
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净利润的影响

作  者
李夏凡 蒋卫东

作者单位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

摘  要
1. 单向影响。单向影响是指,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仅影响了一个与净利润有关的项目。
例1:某公司2009年12月1日购入一项设备作为固定资产,原价为1 000万元,使用年限为10年,会计上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净残值为0。假定税法规定,这类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的折旧可予税前扣除,使用年限与净残值的估计与会计一致。截至2010年末,公司没有为该项设备计提减值准备。所得税税率为25%。
2010年末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为800万元(1 000-1 000×2/10),计税基础为900万元(1 000-1 000/10),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该确认25万元[(900-800)×25%]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这就使得所得税费用中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了25万元,增加了25万元的净利润。这里还有一个前提,就是资产的折旧计入制造费用而不是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2. 双向影响。双向影响是指,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影响了两个以上与净利润有关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