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8 期
总第 612 期
财会月刊(中)
财税与金融
新个人所得税法下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纳税筹划

作  者
王玉娟

作者单位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财会系 北京 100073)

摘  要

      【摘要】201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对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由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调整为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笔者按照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对全年一次性奖金进行分析,计算出全年一次性奖金数额的六个禁区区间。如果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数额落入禁区区间将会出现税前奖金数额增加,而税后实际个人奖金所得反而降低的现象,以此提醒薪酬管理者避免在这六个禁区区间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
    【关键词】新个人所得税税法   全年一次性奖金   纳税筹划   禁区区间

 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已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通过,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新个人所得税法同原税法相比,特别突出的一个变化是将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由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调整为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简称“新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