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7 期
总第 611 期
财会月刊(上)
来稿摘要
工资总额、工资薪金和职工薪酬概念辨析

作  者
吴顺娣

作者单位
(地质矿产部无锡钻探工具厂 江苏无锡 214174)

摘  要
      在日常财务会计核算中,常常遇到工资总额、工资薪金和职工薪酬三个概念,但多数财务人员往往因概念上的模糊导致纳税调整时混淆了三者的范围。下面从概念、范围、依据三方面进行辨析,以加强大家的认识。
   1. 工资总额是统计上的概念。国家统计局于1990年1月1日发布了《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其中第三条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另外,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的解释,直接支付指无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全部职工应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职工和计划外用工。《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明确规定工资总额由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