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2 期
总第 606 期
财会月刊(中)
财税与金融
纳税筹划的无差异点分析法

作  者
应一丹

作者单位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投资理财系 浙江台州 318000)

摘  要

      【摘要】在纳税筹划中应用税负或利润无差异点分析法,其前提条件是税法规定的可选择性条款,其原理为税负或利润无差别点指标。本文运用无差异点分析法并结合实例对生产单位设置、租赁方式、费用扣除等经营活动的纳税筹划进行了分析,以供相关企业参考。
      【关键词】税负无差异点   纳税人身份   增值率   价格折让临界点   运费物耗比重   残值可变现净值

      无差异点分析法在纳税筹划中有着比较广泛的应用范畴,具体涉及增值税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价格折让、运费支付、生产单位设置、混合销售、租赁方式、费用扣除等方面的纳税筹划业务。事实上,只要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可选择性方案,都可通过税负或利润无差异点指标进行可行性评价或优选最佳方案。本文主要以生产单位设置、租赁方式和费用扣除的纳税筹划业务为典型示例,阐明无差异点分析法在纳税筹划中的应用和效果。
     一、分设生产单位筹划
     在增值税应税产品和免税产品合并生产不能分清进项税额时,应依法按各自销售比重进行分摊。若分设不同生产单位(如车间、分厂、不同产品事业部)对两类产品分别领料生产、分别核算成本,该材料进项税额就能按两类产品的材料消耗量进行准确分摊。那么,要不要对增值税应税产品和免税产品分设不同生产单位分别进行生产核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