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35 期
总第 603 期
财会月刊(中)
财税与金融
拨备覆盖率指标局限性及改革建议

作  者
杨盛昌(教授)

作者单位
(云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昆明 650031)

摘  要

      【摘要】拨备覆盖率是银监会监管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硬指标,本文在对拨备覆盖率的局限性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拨备充足率概念,以提高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监管水平。
  【关键词】拨备覆盖率   信用风险   不良贷款   贷款损失准备

   2009年7月在银监会召开的第三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会上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明确指出,要严守拨备覆盖率底线,在年内必须将拨备覆盖率提高到150%以上;在2011年4月27日颁布的《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中,银监会再次强调拨备覆盖率不低于150%。那么,拨备覆盖率为什么会受到管理层如此关注,拨备覆盖率有没有明显缺陷,可以在哪些方面进一步完善?
  一、拨备覆盖率指标的内涵
  拨备覆盖率是指商业银行可能发生的不良贷款准备金的使用比率,是反映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是否充足、能否从容应对可能发生的信用风险的重要指标,是银监会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进行监管的四大指标(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贷款损失准备和拨备覆盖率)之一。拨备覆盖率高,说明商业银行冲抵贷款损失、抵御信用风险的能力强。通过拨备覆盖率可以大致判断商业银行经营是否稳健、财务是否安全以及风险是否可控等方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