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32 期
总第 600 期
财会月刊(中)
业务与技术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细节性疏漏

作  者
荣树新

作者单位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长沙 410151)

摘  要
      一、“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核算内容问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笔者认为,“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内容概括不全面,还应包括处置无价值存货发生的账面价值损失。理由如下:存货存在可变现净值为零的情形,如已霉烂变质的存货、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等。处置无价值存货的分录应是: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原材料”等科目;处置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无价值存货的分录应是:借记“存货跌价准备”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原材料”等科目。在这里,“资产减值损失”是核算处置无价值存货发生的账面价值损失。因此,“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内容应改为:核算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以及处理无价值存货发生的账面价值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