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11年 第 30 期
总第 598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环保庇古手段的绩效评价研究

作  者
何玉麟 刘传哲(博士生导师)

作者单位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 江苏徐州 221008)

摘  要

      【摘要】环保庇古手段主要是指通过政府干预解决环境投融资问题的手段,可分为排污收费、与环境有关的税收和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我国目前所实行的环保投融资的主要方式就是庇古手段。庇古手段不仅能从污染者行为的角度约束环境污染的产生,更能吸收社会资金去防治污染。本文选取的1985 ~ 2008年环保庇古手段与环保绩效的数据进行分析,进一步说明了庇古手段对防治环境污染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政府加以改进。
      【关键词】环境保护   庇古手段   绩效评价

      环境问题的解决,离不开资金的支持。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环境保护资金主要来自国家财政预算这一条途径。1984年6月,国务院颁布《关于环境保护资金渠道的规定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了环境保护的八条融资途径。《通知》的发行,宣告了我国环保投融资从单一手段转变为多渠道方式。本文将主要通过政府干预解决环境投融资的手段统称为环保融资的庇古手段,并参考OECD及其他经济学家给环保经济手段下的定义,对环保庇古手段的定义如下:从影响成本效益入手,通过各种税收和收费、财政补贴、服务使用费和产品税,引导经济当事人进行选择,最终有利于环境的一种手段。从定义可以看出,在我国,庇古手段包括收取排污费、征收与环保有关的各项税收、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等,《通知》中的环保融资措施基本都属于庇古手段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