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29 期
总第 597 期
财会月刊(中)
案例与分析
经济增加值指标应用问题研究 ——以青岛啤酒和燕京啤酒为例

作  者
白睿洁 张卫民 田治威(博士生导师)

作者单位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北京 100083)

摘  要

      【摘要】我国于2010年1月实施《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将经济增加值列入考核央企负责人的指标体系中。与传统经济增加值指标的计算相比,这一经济增加值指标缩减了会计调整项目,简化了计算过程,操作更加简便,但在实际运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通过案例对国资委经济增加值指标的应用效果进行了研究,认为目前不适合将经济增加值指标运用到所有类型的企业业绩考核中,但在央企负责人考核中引入经济增加值指标是十分必要的。
  【关键词】企业业绩考核   经济增加值   国资委经济增加值

      企业常用会计基础指标、市场基础指标以及价值基础指标对企业业绩进行评价。会计基础指标,如销售额、净利润、资产收益率(ROA)、净资产收益率(ROE)等常常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导向,容易造成企业管理者追求短期效益、牺牲企业长期利益的短期行为;市场基础指标,如投资回报率(ROI)、每股收益(EPS)等,对市场有效性依赖程度较高,无法客观反映业绩水平。随着“价值基础管理”和“股东价值分析”这些观念深入人心,基于价值基础的业绩评价指标经济增加值(EVA),由于考虑了股东的权益资本以及股东财富创值能力而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并开始在业绩评价中扮演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