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29 期
总第 597 期
财会月刊(中)
财税与金融
居民企业境外投资收益税收抵免计算方法

作  者
冯丽艳

作者单位
(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郑州 451191)

摘  要

      【摘要】居民企业在确定境外投资收益税收抵免额时主要涉及分国(地区)别的可抵免所得税税额、分国(地区)别的抵免限额和境外投资收益实际抵免额三个项目,本文在阐述居民企业境外投资收益税收抵免范围与条件的基础上就其计算方法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居民企业   境外投资收益   税收抵免   抵免限额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投资收益,其已在境外实际缴纳和间接负担的境外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可以在规定的抵免限额内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加以抵免,但这种抵免是有一定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