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26 期
总第 594 期
财会月刊(中)
审计与CPA
审计舞弊:传统监管与立体式监管

作  者
曹建新 颜利胜

作者单位
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广州 510640

摘  要

      【摘要】本文首先运用“激励悖论”、不完美信息动态博弈理论研究了传统监管在防范审计舞弊中的作用与存在的问题;然后运用“无影灯效应”原理分析如何尽可能地克服传统监管模式的固有缺陷(即信息不对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立新的监管模式即立体式监管模式来防治审计舞弊的构想。
  【关键词】审计舞弊   无影灯效应   立体式监管   信息不对称

      一、引言
  审计舞弊是审计师以欺骗或坑害他人为目的的一种故意错误行为。它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为”,直接参与舞弊,即审计师与客户串通作弊,共同造假;二是“不为”,默认他人舞弊,即审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舞弊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之任之,不予制止和披露,且出具不实的审计报告。不论哪一种情况,审计舞弊都有审计师的主观意愿:或者“积极配合”被审计客户作弊,或者明知有大问题而装作不知。
  从1996年到2002年,我国先后发生了“琼民瑶”、“成都红光”、“银广夏”等重大舞弊案件。在美国,1925年有斯特恩公司案件,1973 年再有权益基金公司会计舞弊案件,2001 年还有安然、世通重大舞弊案件等。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些重大案件通常是多年舞弊积累的结果,这说明独立审计舞弊极难根治。众所周知,监管是防范审计舞弊的重要措施。如何利用监管尽量降低审计舞弊的发生?传统的监管方法有何缺陷?是否存在更好的应对审计舞弊的办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