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11年 第 27 期
总第 595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我国可转债发行动机的相关实证分析

作  者
裴珍珍

作者单位
暨南大学经济学院 广州 510632

摘  要

      【摘要】本文通过对我国2007 ~ 2011年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增发的上市公司的公司特征进行比较分析发现:相比于增发公司,可转债发行公司具有大规模、低杠杆、低成长、相对发行规模较小的特征;相比于公司债发行公司,可转债发行公司具有成立时间短、未来投资机会多、获取经营现金能力强、较多自由现金流量和股权集中的特征。结论部分符合风险转移假说。
      【关键词】可转债   增发   公司债   公司特征

      一、引言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作为一种兼具股性、债性与转换期权的新型融资工具,具有许多普通债权和股权融资方式所无法比拟的优势,近年来颇受我国企业青睐。与此同时,国内外对可转债发行的动机也展开了大量研究,但由于我国公司债券受到管制,普通债权融资方式缺位,以及上市公司股权高度集中和股权分置的特征,我国学者根据国外成熟市场的理论假说对可转债发行动机实证检验,在放到具有“我国国情”的市场中时,都不具有很好的说服力。
      2007年8月14日我国证监会正式颁布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我国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债市场,同时股权分置改革也已基本完成,至此我国上市公司可选择的融资方式已逐渐丰富完善。在此情况下研究企业的融资选择问题,探讨可转债发行动机,对企业如何根据自身情况理性选择融资工具、优化资本结构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