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23 期
总第 591 期
财会月刊(中)
案例与分析
从国美黄陈之争谈完善家族企业委托代理机制

作  者
宋艳敏(教授)1 李 啸2 张晓茜1

作者单位
1. 河北金融学院 河北保定 071000 2. 河北师范大学 石家庄 050016

摘  要

      【摘要】本文以国美“陈黄之争”为例,对我国家族企业委托代理的现状及局限性进行了分析,并分别从优化治理结构、提高家族企业主综合素质及能力、完善职业经理人的引入、激励及约束机制三个方面提出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家族企业   委托代理   职业经理人   公司治理结构

      一、国美黄陈之争回顾
      国美电器成立于1987年1月1日,并于2004年6月在中国香港成功上市。2008年底,国美电器原董事会主席黄光裕涉嫌经济犯罪被拘留调查;一个月后,黄光裕辞去董事职务,并终止董事会主席身份,陈晓接任董事会主席职务,并兼任国美电器行政总裁;随后的半年里,以陈晓为首的董事会在引入贝恩资本、推出股权激励方案、委任贝恩投资董事总经理竺稼等三人为非执行董事等一系列事件上与大股东黄光裕发生争执;2010年8月,黄光裕以一封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罢免陈晓等人职位的函件,正式拉开国美控制权之争的大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