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22 期
总第 590 期
财会月刊(上)
学术交流
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研究

作  者
周 炜(博士) 宋晓满 白云霞(教授)

作者单位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上海 200092

摘  要

      【摘要】本文通过讨论投资于国有企业的国有经营性资本在资金成本上的特殊性和国有企业委托代理问题的特殊性,提出了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以企业净资产收益率与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关系为依据的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的设计构想。
  【关键词】国有企业   利润分配   企业价值最大化

     一、引言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国有企业的利润分配制度经历了多次变迁。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采用的基本上是利润全额上缴的方式。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曾先后采用“利润留成制”、“利改税”、“承包制”等方式,直到80年代末逐步推行“税利分流”制度,沿用至今。实行“税利分流”制度后,由于国家对国有企业实行了暂停上缴税后利润的政策,绝大部分国有企业实际未向国家上缴税后利润,大量的国有企业利润被保留在企业中,引发了社会各方关于公众不能分享国有资本投资回报以及国有企业是否存在投资过度和薪酬福利过高等问题的质疑。2007年12月,财政部、国资委颁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部分中央国有企业的税后利润上缴问题。2010年12月,财政部又颁发了《关于完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中央国有企业的分类和利润上缴比例做出了新的规定,但是社会各方对于国有企业利润的分配问题仍有很多的议论和质疑,尤其是对现行制度的制定依据和科学性存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