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20 期
总第 588 期
财会月刊(中)
财税与金融
刍论完善我国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

作  者
梁译丹

作者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武汉 430200

摘  要

【摘要】“非居民企业”概念的引入符合企业与主权国家实际联系的经济现实,更有效地维护了国家税收利益,但其税源的零散性也增加了征管难度。本文首先介绍了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的内容,阐述了我国非居民税收管理在税源监控、信息获取与共享、电子商务冲击、法规漏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然后介绍了国外先进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经验,最后提出提高纳税主体纳税遵从度、严控税源、实现信息共享和注重人才培养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非居民企业 税收管辖权 税收征管

由于非居民企业的临时性、流动性和隐蔽性等特征,使得其成为国际上税收征管难度较大的零散税源,其管理的成功与否不仅体现我国的税收管理水平,而且直接影响国家的税收利益。如何以新税法实施为契机,加强其税收征管,提升管理水平,成为目前国际税收管理的一项重要研究课题。
  一、我国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的内容
  1. 经营所得的管理。经营所得主要包括构成常设机构的外国企业以及在我国设立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咨询、设计、文体演出等劳务取得、劳务所得和销售货物所得等。非居民企业设立机构场所取得的经营利润与居民企业的征税原则上基本一致,其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和居民企业的规定也相同,并统一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