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20 期
总第 516 期
财会月刊(中)
财税与金融
企业所得税的三大反避税措施

作  者
孙进鹏

作者单位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郑州 450053

摘  要

   【摘要】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增加了“特别纳税调整”条款,加强了对避税行为的打击。本文对该条款进行了解读,以为加强税收管理、减少企业税务风险提供借鉴。
  【关键词】反避税   转让定价   资本弱化   避税地

   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的漏洞,通过收入转移、费用转移、成本转移、利润转移等方法躲避纳税义务,以达到少纳税和不纳税的一种非违法的经济行为。近些年来,内外资企业避税手段不断翻新,不仅企业避税的数额越来越大,而且避税手段也越来越复杂多样。对此,现行税法也制定了相应的反避税措施,对其加以解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当前企业主要避税手段
  当前企业广泛使用的避税手段主要有转让定价避税、避税地避税、资本弱  化避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