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13 期
总第 581 期
财会月刊(上)
学术交流
全面收益核算:理论基础与理论障碍

作  者
杜孝森

作者单位
东北财经大学 大连 116025

摘  要

      【摘要】本文根据全面收益的定义,阐析了全面收益的理论基础与障碍,认为会计目标、会计环境的变化要求会计功能扩张,权责发生制以及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是其理论基础和支撑;而实现原则和稳健性惯例则构成完整核算全面收益的障碍,需要妥当处理并力求突破。
  【关键词】全面收益   理论基础   理论障碍

      收益计量是会计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收益问题在不同的历史阶段都引起了经济学家和会计学家饶有兴趣的关注,特别是各国的会计学术界和会计准则制定部门对此进行了大量研究。当前,各国普遍认同全面收益(又称综合收益)概念,并提出编制全面收益表。本文从发展的角度,在现有会计理论中发现并解释其理论基础与理论障碍,进而阐述自己的观点。
  一、概念分析
  早在1980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原第3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企业财务报表要素》(SFAC No.3)中首次提出了全面收益概念。该公告将其定义为:“一个主体在某一期间与非业主方面进行交易或发生其他事项和情况所引起的权益(净资产)变动。它包括这一期间除业主投资和派给业主款以外的权益的一切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