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16 期
总第 584 期
财会月刊(上)
来稿摘要
用发展的观点看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变化

作  者
李红艳

作者单位
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云南安宁 650300

摘  要
  《企业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一)》明确规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通常有账龄分析法、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个别认定法等,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己确定,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很明显,这四种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是可以继续使用的,但为什么自2007年以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初级会计实务》和辅导教材及考试真题中都不提这几种方法呢?笔者认为,有以下原因:
  1. 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各有优劣,每个企业应根据自身应收款项的实际情况来决定采用哪种或哪几种计提方法。有些方法虽然可以继续使用,但不一定是现行会计准则所提倡的。
  在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下,各年度末的坏账准备余额和应收账款余额相配比,保持了一定的计提比率,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以其净额计入资产总额。账龄分析法将企业的应收账款按账龄长短进行分组,分别确定不同的计提百分比估算坏账损失,使坏账损失的计算结果更符合客观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