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16 期
总第 584 期
财会月刊(上)
审计园地
公共工程跟踪审计业绩评价研究

作  者
朱恒金 时 现(教授) 公彦德(博士)

作者单位
南京审计学院 南京 211815

摘  要

  【摘要】由于政府审计业绩评价标准难以考核公共工程跟踪审计隐性审计成果,本文通过对公共工程跟踪审计业绩评价模型的分析,提出增加隐性审计成果来考核公共工程跟踪审计业绩。基于绩效审计观建立以“5E”为中心的公共工程跟踪审计隐性审计成果评价指标,并以江苏省公共工程跟踪审计为例验证其可行性。
  【关键词】公共工程   跟踪审计   业绩评价

  公共工程是指由国家所有并为社会大众所共同享用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工程项目、水利工程项目、农业工程项目等(时现,2003)。公共工程的业主一般为政府,其在公共产品的提供中居于决策地位。虽然随着投融资体制和市场条件的不断变化,一些具有竞争性和经营性的政府工程项目逐渐由非公部门投资建设,但是建设主体的改变并不改变其公共产品的属性和要求。《审计署2008 ~ 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要求,对关系国计民生的特大型投资项目、特殊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事项、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执行试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公共工程跟踪审计(以下简称“跟踪审计”)一般由国家审计机关实施,是审计控制关口前移的绩效审计的有效方式,是指公共工程投资事项发生后,审计机关依法对公共工程建设程序或建设资金运行全过程分阶段、有重点地进行的持续性、过程性审计。随着跟踪审计实践的不断深入,其优缺点也日益显现。跟踪审计的突出优点是将审计关口前移,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跟踪审计又往往因为审计成本高、风险大、显性成果小或难以量化,难以评价审计业绩等缺点而备受争议,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跟踪审计的进一步发展。以传统审计业绩评价标准来考核跟踪审计,已经难以满足甚至阻碍跟踪审计的发展,而目前我国的跟踪审计业绩评价标准尚属空白,如何科学考核和评价跟踪审计业绩有利于跟踪审计的进一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