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16 期
总第 584 期
财会月刊(上)
改革探索
论有关借壳上市的几个未明会计问题

作  者
叶丰滢(博士)

作者单位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厦门 361005

摘  要

  【摘要】本文对有关借壳上市的几个未明会计问题进行全面解析。通过对这些问题的解答,本文试图对借壳上市领域的有关会计规范进行补充完善、细节解读和全面总结。
  【关键词】借壳上市   反向购买   购买方   权益性交易

  借壳上市,也叫间接上市,有时也被称为反向收购、反向并购或反向IPO,是与首发上市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具体到这一概念的内涵,“借壳上市”这一名词实际上只描绘了特定资本行为的最终结果。而为取得这一结果发生的资本行为大致可分为两类:①控股与注资同步进行。即非上市公司“在取得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同时,将自己拥有的资产转变为上市公司拥有的资产”(马骁,2009)。《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称此类交易为反向购买。②先控股、后注资。即非上市公司在取得对上市公司控制权之后的一段时间,通过一定的交易形式,实现己方资产向上市公司的转移。根据控股与注资的时间差,此类交易又可被细分为两种:控股后1年以上(含1年)再注资;控股后1年内注资。从会计角度看,上述几种资本行为虽然导致同一的结果——借壳上市,但会计处理却大相径庭。这使得这一领域理论上存在交易设计和会计操纵的充分可能 ,亟须完善的会计规范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