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11年 第 03 期
总第 571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中马长期股权投资准则比较

作  者
吴 清

作者单位
广西财经学院 南宁 530003

摘  要

      【摘要】本文以中国和马来西亚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为研究对象,通过比较和分析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和披露的规定,发现两国准则的相关规定大体一致,但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权益法的运用、对合营企业投资采用比例合并法的态度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差异。
      【关键词】中国   马来西亚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

      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经济合作的深入发展,各国之间的股权投资、企业并购等业务不断增加,这使得我们必须对东盟各国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有所了解,才能更好地为相关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服务。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是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的。而马来西亚自1979年成为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成员后就开始根据本国情况采纳国际会计准则,其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程度比较高。因此中国会计准则(CAS)和马来西亚财务报告准则(FRS)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在很多方面是相似的,但也存在一些差异。本文拟从相关准则的范围、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长期股权投资的披露三个方面来对中国和马来西亚的会计准则进行比较和分析,以期推动会计准则在中国与东盟各国的经济往来中充分发挥商业语言的作用,促进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发展。
  一、两国规范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