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11年 第 03 期
总第 571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会计信息经济属性的解读与重新界定

作  者
韩文琰

作者单位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 北京 100102

摘  要

      【摘要】 本文以经济学界对商品和公共物品的界定为依据,对会计信息的商品属性与公共物品属性逐一加以辨析,指出会计信息既非商品也非公共物品,而是类似于“商品说明书”的“企业说明书”,据此进一步分析了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观动机和客观环境,并指出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本途径是相关法律制度的有效供给。
  【关键词】 会计信息   公共物品   商品   经济属性

      学者们对会计信息的经济属性有多种不同的见解,搜集并梳理相关文献发现,主要有:①会计信息是否属于商品的争论;②会计信息是否属于公共物品的争论;③其他争论,即会计信息既非商品也非公共物品。
  一、会计信息并非商品
  早在1994年,谢德仁教授就提出了会计信息属于商品的观点,他认为会计人员通过会计信息系统生产的会计信息产品,并非是为了自身的直接消费,而是为了提供给会计信息需求者(投资人、债权人、政府等)以换取自己所需要的商品,这样会计信息体现的是会计人员与会计信息“消费者”之间交换等量劳动的经济关系,因此会计信息实质上属于商品。该观点遭到钟子亮(1995)的反驳,他认为会计人员属于企业的管理者,而且会计信息是无偿提供的,因此会计信息不属于商品。其后,这两种观点引起了会计学界热烈的争论,赞同会计信息属于商品的学者有:邱庆兵、蒋尧明、王庆芳、李光宇等,邱庆兵(1997)认为会计信息不仅是商品而且是一般商品。王升、王平心(2001)通过对会计信息产权变迁的分析,认为会计信息在本质上是私人产品,应通过实现会计信息商品化来对会计信息私人产品的属性予以认可,对会计信息的产权实施强有力的保护。蒋尧明、王庆芳(2002)以马克思的商品理论作为分析基础,论证了会计信息本质是一种商品,而现实生活中会计信息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呈现出公共产品的形态,完全是受制于现阶段特殊的社会经济条件和技术水平的结果。随着条件的变更,会计信息必然恢复其商品的本来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