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10 期
总第 578 期
财会月刊(上)
改革探索
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问题研究

作  者
王 永

作者单位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北京 100089

摘  要

      【摘要】增值税留抵税问题是农产品加工企业普遍存在的税收问题,留抵税的存在使得企业的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无法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文以北京市某大型商业集团为例,分析了农产品加工企业留抵税产生的原因、实质及其对企业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解决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问题的相关方案。
  【关键词】增值税留抵税   农产品加工   毛利率   作业成本法

      一、问题的提出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应上交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差,财务上该差额记入“应交税费”科目。通常情况下企业的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应交税费”科目余额为正数(不考虑其他税种),反映企业应上交的增值税。特殊情况下,当企业的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时,“应交税费”科目余额为负数(不考虑其他税种),反映企业多交的增值税,我们把这部分税额称为留抵税。
  对于一般企业而言,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企业当期产品的总销售收入应该大于企业购入相应的原材料的成本,这时企业不会出现留抵税问题。即使在某些特殊时期、由于某些特殊原因,企业原材料购入量较大而产品销量很小或者产品价格很低,导致企业当期销售收入小于购入原材料的成本时,企业会出现一定数额的留抵税,但只要企业能够正常生存下去,这种情况就不会持久。当企业的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后,随着企业产品销量的增加和价格的提升,原有的留抵税会逐步减少,直至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