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10 期
总第 578 期
财会月刊(上)
学术交流
关于利得和损失的会计理论问题——综合收益理念下的分析

作  者
许文静(博士) 王君彩(博士生导师)

作者单位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商管理学院 北京 102249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北京 100081

摘  要

      【摘要】利得和损失是企业综合收益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综合收益理念的进一步贯彻,利得和损失在会计信息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愈显突出。本文基于综合收益理念,对利得和损失的概念、确认时间、与会计要素的关系等基本理论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综合收益   利得   损失

      一、研究背景
  资产计价与收益确定是会计计量的两大核心内容,其中对于收益确定存在两种不同的计量基础: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资产负债观下的会计收益向经济收益靠拢,强调收益是财富的增加(亚当·斯密,1776),是某一时期内经济资源的增量,基于资产和负债的变动来计量收益,采用综合收益的概念。根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1985年12月发布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6号——财务报表的要素》(SFAC6)中的界定,综合收益是企业在报告期内,从业主以外的交易以及其他事项和情况中所产生的权益变化,包括报告期内除业主投资和派给业主款外,一切权益上的变化。1997年6月,FASB发布了《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30号——报告综合收益》(SFAS130),指出综合收益由收入、费用、利得与损失四个同级要素构成。在收入费用观下,收益被视为企业投入(所费)和产出(所得)的衡量(佩顿·利特尔顿,1940)。收入费用观下的会计收益是传统的会计收益概念(如我国的净利润概念),通过收入和费用的直接配比来确定收益,强调收入实现原则和配比原则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