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4 期
总第 572 期
财会月刊(上)
参考资料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报表编制:间接法和直接法

作  者
颜青 高峰

作者单位
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西藏山南77683部队

摘  要

      【摘要】现行会计准则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间接法做了详细规定。间接法是在权益法的基础上来处理合并财务报表的,从操作程序上来说比较复杂。本文结合实例提出一种更简便的方法——直接法,以供参考。
  【关键词】非同一控制   合并财务报表   间接法   直接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CAS 20)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CAS 33)就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间接法做了规定。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以权益法为基础既要做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的抵销,又要冲回对应的投资收益,比较复杂。相反,以成本法为基础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也即直接法,则可以简化核算过程并且达到同样的效果,因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与其对应的投资收益最终都会被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