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4 期
总第 572 期
财会月刊(上)
参考资料
增值税免税权放弃与否的筹划思考

作  者
姚鹿鸣

作者单位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摘  要

      【摘要】 本文通过对201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一道综合题的分析和解答,结合对相关政策的介绍,解释了题中涉及的某些特殊企业放弃增值税免税权的税务筹划问题。此外,本文还阐述了笔者从这道综合题中体会到的注会考试变化趋势的一些信号。
  【关键词】 增值税   免税权   税法   税务筹划

      201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有这样一道综合题:
  某有机化肥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生产的化肥一直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该企业所生产化肥既作为最终消费品直接销售给农业生产者,又作为原材料销售给其他化工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假定销售给农业生产者和其他化工企业的比例为3∶7,每吨化肥的不含税售价为2 500元、成本为1 755元(含从“进项税额转出”转入的255元)。该企业生产化肥的原材料均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