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10 期
总第 506 期
财会月刊(上)
一事一议
对短期借款利息支付方式的异议

作  者
张永杰

作者单位
石家庄

摘  要
  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写的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用书《中级财务管理》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写的《财务成本管理》中,分别介绍了短期借款利息支付的三种方式:收款法、贴现法和加息法。其中,贴现法是指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时,先从本金中扣除利息部分,在贷款到期时借款企业再偿还全部本金的一种计息方法。
  假设某企业从银行取得借款200万元,期限为1年,票面利率为10%,利息为20万元(200×10%)。按照贴现法付息,企业实际可动用的贷款为180万元(200-20),该笔贷款的实际利率约为11.11%[20÷(200-20)×100%]。笔者对此种方法持有异议。